海南省琼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大研讨大行动”活动成效显著

  2017年6月20日到8月20日,按照《中共琼海市委关于印发〈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琼海党发[2017]12号)要求,海南省琼海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经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刘坚同志批示,由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各单位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围绕5项专题内容进行深入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全市政法工作实际,深化法治琼海、平安琼海、和谐琼海建设,通过开展大研讨大行动为建设美好新海南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努力创造法治海南、平安海南的琼海篇章。

政法综治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按部就班

  琼海市政法委严格按照中央综治办“一个网络(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一套系统(9+X)、一套标准(国家标准)”的建设要求,确保与中央、省平台统一、兼容对接。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方面,市综治中心与市公安局对接,将重点部位和区域的监控点接入市综治中心平台。截至目前,接入由综治部门自建的监控点11个;整合接入公安监控资源共计1439个。在综治视联网建设方面,2016年,市综治办投入100万元财政资金,在全市13镇(区)、5个农场居、5个村(社区、连队)共计23个点完成视频联网建设。市、镇(区)、村(社区、连队)三级综治中心可直接与中央和省综治办对接,并实现视频指挥调度、日常巡查、视频培训和会议等功能。

  2016年8月,琼海市被中央综治办、国家发改委确定为海南省首批也是唯一的“全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城市”。考虑到当地治安防控的实际,该市投入财政资金1.35亿元,分两年半建设完成。截至目前,该市已投入4300万元完成建设一期项目95%任务量,新建了254个治安监控点,146个三维融合监控点;新建了10个路口的高清电子警察,20个违停抓拍监控,11处卡口测速抓拍监控;新建了20个人员卡口系统,50套移动布控取证系统,以及市公安局集中存储扩容、应用平台建设、联网平台建设扩容、二类视频接入平台建设。

  琼海市法院系统投入使用案款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将执行、财务、银行等部门的案款管理工作联系起来,使案款信息在各部门间互通;完成诉讼服务平台建设,与海南省法院现有审判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案件进度查询、司法咨询、便民信息查询、诉讼法规查询、开庭信息查询等;启动科技法庭全面覆盖工程,实现庭审辅助服务、高清晰影像存储及互联网移动设备直播点播一条龙服务的科技信息化庭审。全面建设执行指挥中心,通过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完成执行现场与领导的相互衔接,使领导第一时间了解现场情况,便于做出决策;积极推动协同办公平台,满足各院各部门使用的公文管理、签报管理、会议管理、督查督办管理和移动办公等公共办公应用平台。市检察院接入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实现集查封扣押登记、移交入库、在库(出库)管理、调用归还、查询分析等功能一体化;接入使用律师预约系统,建立电话咨询、触摸屏查询和案管岗位统一接待与网上预约查询、阅卷、会见、取证相结合的多元化律师接待工作机制;接入使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自动排查办案过程中的风险,即时监控、自动预警;接入使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化。琼海市公安局在“琼海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基础上,横向扩展建设“海南琼海sis情报分析系统”,逐步将目前半人工多维化采集模式向智能建模、自媒体采集方向转变,解决涉案嫌疑人员手机信息、各类外部丰富的资源无法有效收集的难题;投入210万元基本建设完成了图像侦查实验室,解决传统视频侦查低效率的“人工+人海”方式。琼海市司法局接入使用社区矫正GPS手机定位系统。通过采用GPS定位技术,实现司法局及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全天候监控管理,并具备规范化电子档案、通讯、定位监控等功能,检查社矫对象的所在位置和一段时间的活动区域,有效防止矫正人员离开辖区,脱管、漏管。目前,该市接受手机定位监督管理的矫正对象138人(缓刑1年以上含1年,年龄60周岁以下的对象)。社矫对象手机定位率达到87%

琼海市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2015年1月海南省司法体制改革启动以来,琼海市法院、检察院积极落实试点方案,通过法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法官职务套改工作等具体措施,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果。市法院现有法官员额28名,尚空缺6名;市检察院现有入额检察官18名,空缺12名。

  得益于司法体制改革,该市司法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办案质量呈现出质的飞跃。2016年,琼海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131件,结案3989件,同比分别上升25.41%和25.05%,结案率96.59%。人均办案147件,同比上升34.86%。2016年,琼海市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19件,办结413件,办理的审查逮捕案件平均用时6.01天,较改革前平均用时6.03天减少了0.33%;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97件,办结440件,无一撤回起诉、无罪案件。

海岛型立体化、信息化

智能化治安防控体系形成

  一是打造琼海社会面防控圈、环博鳌检查站防护圈,推动海岛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科学布警,严密控制,逐级发现、拦截各类重点人员,实现“外圈保内圈、内圈保核心圈”。

  二是健全视频监控联网,推动海岛型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利用“雪亮工程”试点契机,由市综治办牵头,市公安局配合实施,进一步完善前端监控点位及视频专网设施,与移动无线前端监控相结合,整合学校、小区等社会监控资源,提升全市视频监控网络覆盖率及联网率,确保2020年12月,重点场所的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联网率100%;一般商铺、城市小区和农村地区覆盖率达到90%,联网率80%,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

  三是完善“配置最优设备,配备最优人才,整合最完善系统”的合成作战中心建设,推动海岛型智能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资源共享、手段集成,多警参与、合成联动,情报引领、打防管控”,突出职能和技术优势,建立常态化的优势互补、同步运转、协调高效的跨警种、跨部门情报共享交流、研判预警机制和流程,尤其针对苗头性预警性情报信息、重点管控人员、突发重大警情、突出治安问题,实行多警协同、多侦上案、同步行动、整体作战、合力攻坚。

完善网格化建设和机关建设

  琼海市紧密结合中央综治办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建设“9+X”的具体要求,在综治信息化平台基础上,拓展研发网格化信息平台。目前已开发完成辅助分析系统、风险评估系统、移动办公系统、考核评估系统、GIS地图相关功能。通过GIS地理信息系统将嘉积、潭门、博鳌3镇约20平方公里范围纳入进来。

  其中嘉积镇建设79个终端,配备56名网格员,为网格员配备了100部综治E通,建立了手持移动终端,确保信息快速收集。经过网格员入户采集信息,市综治信息系统(网格化)已录入实有人口数据106730条,其中户籍人口76891人,流动人口29839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982人,吸毒人员1807人,社会组织5060个。

  在机关建设方面,一是建立完善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5月31日,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市委政法委《关于贯彻落实肖杰常委在该市调研政法综治工作及座谈会讲话精神的情况报告》的汇报。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政法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决定或者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做出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均同时抄报市委政法委。

  二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政法护航”重大任务和重点项目。每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前夕,由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协调政法各单位、综治有关成员单位、各镇(区)抽调干部组成安保人员,市公安局负责安排在重要岗位进行布警,以点线防控保证核心区和沿途安全。在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市政法综治各部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结合开展“综治干部下基层、服务管理创平安”活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抽调政法各单位能力突出的干部组成工作组,做好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积极参与调解处置征地拆迁中出现的矛盾纠纷,通过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

  三是构建多元化解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大调解格局,建立并完善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调解机制。2016年,该市共排查各类矛盾1226起,调处1226宗,通过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1197宗,调处成功率97.6%

分析不足之处以利再战

  该市政法各单位信息化系统建设主要有纵向和横向两方面内容。从纵向方面看,政法各基层单位基本是接入使用省级统一开发信息化平台,较少甚至没有结合本地实际,在基础上自主扩展二次研发,极大约束了基层单位信息化创新意识,未能将基层政法工作的创新点有效转化应用到信息化方面;从横向方面看,政法各单位信息壁垒亟须打破,实现资源共享。目前政法各单位的信息平台建设“各自为政、单兵作战”,各单位平台模块扩展性相互之间未能建立起链接。

  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有待进一步深化巩固。一是职务序列、职务管理改革需要尽快实施。入额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评定和晋升工作有些滞后。法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单独职务管理需要尽快定级实施;二是基层法官、检察官缺口大,办案力量不足。市法院现有法官员额28名,空缺6名,市检察院现有入额检察官18名,空缺12名,案多人少问题较为突出;三是政法委机关、司法系统尚未纳入司法体制改革的范畴,公安系统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尚未推进,从而未能有效形成沟通、联动、协作的“大政法”工作格局。

  海岛型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治安基础弱导致基层公安屯兵用警多,执勤成本高;二是科技支撑少导致科技含量低,管控办法杂;三是业务规范低导致临时措施多,规范操作少;四是平战相脱离导致专业人才少,顾此易失彼。这些问题导致不仅在警卫安保工作中,在日常工作中,基层公安也不得不高强度屯兵用警,以人海战术、疲劳战法追求绝对万无一失。

  网格化管理与政法专业治理有待进一步契合。一是网格化平台应用模块没有发挥出最大效果。目前平台各功能模块已经开发完成,由于单位部门之间部分数据信息尚未联通共享,比如公安的户籍信息,应用起来还不够,不能充分拓展和发挥信息平台作用;二是网格员工资待遇偏低。该市嘉积城区网格员是以公益性岗位招聘进入,实际拿到工资总体在2100—2200元之间,与其承担的大量工作不匹配,严重影响网格员队伍稳定;三是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把大量属于自身部门职责的行政工作“下放”到社区,无形中增加了网格员的工作负担,严重影响了网格员在政法综治信息方面的采集、更新进度;四是社区警务人员、司法人员与网格员协同作战机制尚未完善,未能形成互补。

  “大政法”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思想认识有所偏差,导致统筹驾驭全局能力有所不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后,有的将政法委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概念混淆,把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和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片面区分开来,认识上存在偏差,片面把政法委理解为一般的办事机构、协调机构,忽视了政法委管理监督的职能,从而对政法委的建设重视不够,没有从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对政法各单位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是协管职能切实履行较难。《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1995]28号)指出:“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协助同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这充分体现上级对加强政法委建设的重视。虽然在文件中得到明确,但是落实起来比较困难。目前政法各部门干部的提拔、任职等,政法委更多只是知晓或者后期对拟提拔干部进行“程序谈话”,未能做到有效协助考察管理,不利于政法委发挥其职能。

  三是执法监督方向有所偏差。截至今年7月份,信访案件达到23宗,全部是个案。随着个案反映越来越多,当事人寄望于政法委监督解决个案问题,政法委变成一个申诉机构,精力全部放在接访上。另外,执法监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政法委拥有司法资格证的法律人才很少,难以适应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面对未来豪情满怀

  面对未来,琼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刘坚豪情满怀,他表示要从以下几方面再造辉煌。(一)发挥信息化建设的能动性。建议允许基层政法各单位在省级信息平台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和亮点,二次研发信息系统,进一步提升基层单位的创新意识;技术本身并不可怕,要争当“破壁者”。在做好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打破政法各单位的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

  (二)做好顶层设计,将司法改革进行到底。一是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完善证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权利;二是加快推进入额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职务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稳定法检干部队伍;三是加快推进公安系统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尽快将政法委机关、司法系统纳入司法体制改革并做好顶层设计,形成沟通、联动、协作的“大政法”工作格局。

  (三)打造“国际安全岛”。加快探索海岛型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治安防控体系新模式。建议:建设复合型安保警卫基地。争取在博鳌地区建设复合型安保警卫工作基地试点,包含指挥办公、教育培训、屯警执勤、装备存储等功能。同时依托公安系统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创新模块化作战模式。将主要安保警卫任务分为综合保障、重点防控、应急机动、沿途安全4大模块。完善入岛治安防线,打造海岛型 “防护圈”。加快在全岛推广“雪亮工程”,完善城乡视频监控覆盖面,不留死角。

  (四)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整体联动。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整合公共管理服务资源,协调各类社会组织、无职党员、群众组织、志愿者队伍、驻区单位、公安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到管理网格中来,形成推进合力。联系公安,在做好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宾旅馆住宿人员、户籍人口、候鸟群体、出租屋租住人员人口实时数据纳入综治管理,对网格内治安隐患进行最大化的监控。加快完善社区警务人员、司法人员与网格员协同作战机制,形成互补。提升网格员待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为基准,合理确定网格员工资。探索在网格员队伍中招聘为政府雇员、择优录取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做法,进一步拓宽网格员的职业发展空间。

  (五)树立正确的“大政法”观念。一是思想认知上要深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7]30号)要求,不断完善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二是积极履行协管职能。建议上级部门细化出台协管干部的具体办法,使基层政法委全方位参与对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推荐、考察、选任、管理和监督,充分保障党委政法委的提名权、把关权、考察权以及处理建议权,从组织上保证党委通过政法委对政法部门干部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三是强化执法监督职能。选调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执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充实到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切实提高执法监督工作业务水平。把工作重点从个案监督转移到某种矛盾突出类型上,检查政法各单位对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推进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落实到政法工作的每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