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会成立
本报讯(记者王涵) 近日,吉林省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报告会举行。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基地”主任王灿发,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兰宏良,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常晓春,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车黎明,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姜德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韩起祥,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行政检察部部长张书华,省法学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出席。李申学、张书华在成立大会上讲话,王灿发作报告。
成立大会由蔡立东主持,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何海源宣读了成立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会的批复。来自省人大、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农委、林业厅,团省委,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等机关团体和教学科研机构的会员代表90人参加大会。
大会审议通过了《吉林省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领导人员。选举张书华为会长,蔡立东、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韩敏为常务副会长,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检察部部长曾天,团省委副书记郑伟峰,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尹奎杰,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小钢等6人为副会长,王小钢为秘书长。省法学会聘请王灿发、兰宏良、常晓春、车黎明为研究会顾问。李申学为4位顾问颁发了聘书。
李申学指出,绿色是吉林的底色,生态是吉林省最大的发展优势。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会要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督察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为动力,通过深入研究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的法律理论、制度和工作实践,进一步推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治理好、发展好吉林的生态环境,服务全省发展大局。要立足理论研究前沿,推动理论创新。要理论联系实际,服务法治实践,立足吉林,研究吉林,抓住重点,攻克难点,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强化运行机制建设,创新交流合作途径和形式,做好协调沟通工作。要努力做法学理论创新的开路人和法治吉林建设的排头兵,为建设美丽、健康、绿色吉林贡献应有的智慧和力量。
张书华表示,一定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履职尽责,为繁荣和发展生态环境法治研究贡献力量。研究会要发挥好智库作用,深入开展理论研究,进行实践探索,提出立法、行政、司法建议,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纳入法治轨道。要广泛开展生态环保治理对策研究,推动构建吉林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法治体系。要广泛深入开展生态、环保法治宣传,让行政执法、司法人员了解肩负的责任,让企业、法人和公民明晰遵守生态环保法律的社会义务。研究会要成为吉林省生态环保法治建设的智囊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助推器,社会公众参与环保法治建设的大本营。
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会是吉林省法学会第25个研究会,宗旨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法律、理论、制度和工作实践研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学理论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和司法提供法律支撑,推进生态环境法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用更加丰富的法律手段和法治方式保护绿水青山、美好家园。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会的成立,是吉林省法学法律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的又一新举措,是法学研究回应社会关切、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具体体现,是该省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省开辟的又一新的领域,对于推进该省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服务生态环境法治实践将发挥重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部署的一项具体措施,将会推动该省生态省建设法治化,进而推动法治吉林建设。
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会在成立大会后召开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报告会。报告会由吉林省法学会、省检察院、省环保厅、吉林大学法学院主办,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会承办,姜德志主持。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和环境法学分会会长王灿发作了《我国环境法治的新发展及对生态文明的保障作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