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双胜镇“阳光政务”让群众明白让干部清白

  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双胜镇16个行政村,村村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率达100%16个村的“一把手”头上,人人都有一个“紧箍咒”。现在,讲民主、讲制度、讲程序已在各村蔚然成风,村干部在谈项目、上项目前,都主动咨询基层群众的意见,避免了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变群众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有效地遏制了村干部以往花钱“先斩后奏”等不良现象,给群众一本放心账。这正是双胜镇打造“阳光政务”的目的——让群众明白,让干部清白。

  近年来,双胜镇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阳光政务”建设和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三资”清理工作,切实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全面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立制度为保障

强化领导统领公开工作

  为确保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双胜镇党委成立了两个领导小组,一是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务政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全镇公开工作,二是由镇政府镇长为组长的村级事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做好村级事务的公开工作。16个行政村都成立了党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镇、村齐抓共管,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为保证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该镇加强了相关的制度建设上,先后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等制度,通过调研、征求意见,先后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基本涵盖了基层建设和管理的各个方面,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规定。

  建立制度只是制度建设的第一步,其关键还在于贯彻落实。为此,镇党委从严格督查考核、狠抓习惯养成着手,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落实上,坚持用制度管人、以制度促工作。

建机制为基础

突出重点拓宽公开内容

  围绕政策和决策抓公开。双胜镇出台制度,明确规定:上级政策中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并由分管领导抓好落实,尽最大努力让群众受益;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必须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必须公开,营造一个人人遵纪守法的和谐社会氛围;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监督机制,保障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

  围绕村务抓公开。在村级公开工作中,双胜镇始终围绕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开展工作。首先是规范了村务公开的内容。重点抓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农村低保评议公开、村干部责任目标及工资报酬情况公开。其次是完善公开的形式,16个行政村均设立了永久性公开栏。

  为了使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该镇完善了监督机制。一是村级事务严格按照“四议三提两签一报告”程序运行,实行村级事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村制度。二是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做到下情上晓,使监督关口前移,拓宽了信息反馈渠道。群众对村务公开等问题向监委会提出,监委会及时解惑释疑或协调解决,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村级财务直通车”,针对村级财务这一重点领域,镇会计代理中心按季度在各村进行张贴公示的同时,由工作人员将公示内容按各村党员、村民代表人数复印,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做到财务公开内容党员和群众代表人手一份。

“平台”为抓手

广而告之增加公开方式

  双胜镇不断强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平台”建设。一是建立了镇级党务政务公开栏。在镇政府门前制作安装了不锈钢公开栏,公开栏版面面积达12平方米。二是建立了双胜镇政府网站。开辟了党务政务公开专栏,由专人负责管理,对相关内容进行及时公开和更新。三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简报、公示公告等载体进行公开。四是建立了意见箱和党务政务公开专用电话。

责任制为龙头

加强监督细化公开考核

  双胜镇党委、政府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加强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监督考核。一方面,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作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干部经济待遇挂钩。另一方面,镇纪委加强监督,对公开不及时,公开的效果不理想,以及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村从严查处,对出现重大问题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保证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严肃性。

  “奋斗永无止境,拼搏再攀高峰”。在阿旗的大地上,还将有更多像双胜村这样的先进典型涌现,为“阳光党务政务村务”建设增添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