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挂牌运行

周强强调探索互联网审判新模式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日前,杭州互联网法院在浙江杭州挂牌运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活动并讲话强调,要切实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大力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不断提升互联网时代司法工作水平,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保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作出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远见卓识的战略思维、开拓创新的改革精神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于更好顺应信息化社会发展趋势,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落实网络强国战略,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周强强调,要坚持法治思维和互联网思维,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妥善审理各类涉网案件,为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充分认识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涉网案件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互联网法院用互联网方式解决互联网问题,对于以信息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具有重要的实践探索意义。设立互联网法院,推进互联网司法领域国际合作,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司法在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互联网治理。

  周强要求,互联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体现特色,为互联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坚持司法为民,让互联网法院的改革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要针对互联网纠纷数额小、数量多、跨时空等特点,充分关注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低成本”“快审理”等司法需求,将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让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要加强互联网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涉网案件审判能力和水平。

  周强强调,要积极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新经验,为全球互联网治理作出积极贡献。要探索建立新型涉网案件审判模式,构建网络审判流程,健全制度规范,建立高效、便捷、低成本网络审判机制。要落实智慧法院建设要求,坚持“以全程网络审理为原则,线下传统审理为例外”,确保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全程网络化,促进“线上纠纷线上解决”,对因特殊情况不具备线上审理条件的案件,要及时进行线下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