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召开“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理论研究成果交流会”
本报讯(辽研) 近日,辽宁省“全省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理论研究成果交流会”在沈阳召开。此次会议是辽宁省法学法律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着力推动全省营商法治环境建设不断深化的重要举措。
会议由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共同主办,省法学会具体承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史桂茹,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天敏出席会议。省法学会会长肖声主持会议。
会上,于天敏宣读了《关于全省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获奖论文和优秀组织奖的通报》。通报指出,今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是法治环境。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七家主办单位和省法学会共同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辽宁振兴发展”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共征集到调研报告、研究报告、论文等研究成果1352篇。经论文评审委员会严格综合评定,共评选出获奖论文411篇,其中一等奖116篇、二等奖144篇、三等奖151篇。根据征集论文组织工作和获奖论文质量等条件,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11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
会上,沈阳市委政法委、大连市委政法委、营口市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工商局、省商务厅进行交流发言。
李文章在讲话中指出,构建法治化市场营商环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开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理论研究,抓住了当前辽宁振兴发展的重点和关键,力求从法治层面为营商环境建设把脉问诊、找出问题,提出科学的对策建议,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对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李文章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用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引领该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聚焦服务和保障辽宁振兴发展大局,积极探索构建“坚持政治引领,立足中国实际,具有鲜明辽宁特色,对焦国际一流标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既要为辽宁扎实推进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更要为全国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辽宁方案、贡献辽宁智慧。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更加重视营商环境、维护营商环境、建设营商环境,把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法治方式贯穿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全过程,深入研究解决该省营商法治环境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研究成果更好地运用于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营商法治环境建设的具体实践。
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郭富春,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姚明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韩德洋,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昆,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林鲁波,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史凤友,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段文龙出席会议。省政法各部门、17个省直重要执法单位及全省各市政法系统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