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县两名同案社区服刑人员考上大学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罗静) “阿姨,我和许某某都考上大学了,这是我的通知书,今天和我父亲一起来感谢你们平时对我的鼓励和教育,谢谢你们。”这是宁夏平罗县社区服刑人员马某某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到平罗县司法局的一幕。

  原来马某某和许某某是同班同学,两人因一时冲动致人伤害,触犯法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6个月,缓刑1年,在平罗县司法局实施社区矫正。接受社区矫正后,马某某和许某某没有自暴自弃,而是认真悔改,积极主动学习,终于不负众望,如愿考入理想的大学。平罗县司法局为鼓励两名社区服刑人员通过自身努力考入大学,给予每人2000元的助学奖励。

  据悉,平罗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7年来,先后有4名社区服刑人员考入大中专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