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法院首推司法拍卖“批量评估”模式

  本报讯(记者时婷婷 通讯员扬法轩)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关于运用批量估值技术化解涉案财产处置价格争议的意见)》正式实施,今后,扬州在司法拍卖尤其是涉及房产价格评估中,物价部门的“批量评估”将取代商业评估公司。这也是国内首家采用此技术的法院。

  记者了解到,2009年,扬州市物价局在全国率先尝试运用批量估值技术为税务部门在征收契税过程中核定房屋市场价格,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批量估值技术虽然与传统的评估方法有一定的区别,但其评估成本、时间却有着极大的优势,同时,在计算机的帮助下,运用批量估值技术可以最低限度不受评估人员因技术水平、个人喜好等因素的影响,对相同标的、相近时间内的价格可以保证高度的一致,确保涉案财产处置价格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而此次扬州法院与扬州物价局的联合,则更好地发挥了批量评估的作用,通过电脑取代人脑,提高了工作效率。

  据扬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扬州市物价局使用的批量估值技术是标准价调整法,即通过对全市每个住宅小区内的不同物业类型进行筛选,选取该小区相同物业类型的某个房屋作为标准,待测算房屋通过楼层、户型、面积等一系列因素与标准房的差异,根据成熟的算术模型自动进行修正,快速计算出涉案处置房屋的市场价格水平。同时,考虑到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将每季度对基础数据库进行更新,当该区域发生重大影响价格事项时,如道路改造、小区环境整治、周边楼盘价格波动,会及时进行数据的更新。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姜驷表示,司法网络拍卖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处置涉案财产的一种新措施,对提高执行工作的质效,破解“执行难”,及时、有效兑现债权人权益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在司法网络拍卖中对涉案财产保留价的确定,尤其是对不动产价格的确定,以往都是交由商业评估公司负责,周期长、收费高,当事人对评估价格常常也有争议。为了保证办案效率,提升群众信服度,2016年上半年,扬州市中级法院开始尝试与扬州市物价局合作,建成了执行案件市场价格水平查询网络平台,利用物价部门现有的价格数据库对本市商品住宅房通过市场询价的方式确定拍卖保留价。经过1年半的试运行,该询价系统取得较好的成效。

  姜驷说:“采用批量评估技术,可以合理确定拍卖保留价,对人民法院摆脱‘评估依赖症’,提高司法拍卖效率及成交率具有重要意义;物价部门运用批量估值技术协助人民法院化解当事人协商保留价争议,是多元化解价格纠纷,依法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体现。全市法院系统和物价部门要统一认识,依托执行案件市场价格水平查询网络平台相互协助,密切配合。”

据悉,《意见》实施后,扬州各法院在涉案财产的处置上,符合询价条件的,一律应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拍卖保留价,确保创新成果能取得最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