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举办“海洋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法学沙龙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法学会联动象山县法学会举办今年第二期“宁波法学沙龙”活动,从立法、司法、执法层面,深入探讨海洋经济发展法治保障问题。

  2011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这也是我国第一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该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此举关系到我国实施海洋发展战略和完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全局。浙江已把海洋经济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努力探索有利于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在本期沙龙上,专家学者围绕海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诸多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完善海洋法治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市海洋与渔业局法律顾问罗曼丽作了“海洋基本法立法的背景、问题和展望”的主题报告。报告对我国海洋政策发展的基本脉络和现行有效的涉海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详细介绍了我国《海洋基本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进程,全面分析了立法中存在且亟须解决的问题。报告提出,为健全我国海洋法律体系,近期应以单行法的形式制定《海洋基本法》,此后根据《海洋基本法》的规定,修改、完善现行涉海法律法规,健全现行涉海法律法规体系;远期以涉海法律法规法典化为目标,深化涉海法律理论研究,积累涉海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培养并汇聚涉海法律法规研究人才,在不久的将来制定海洋法典,促进海洋立法现代化。

  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庭庭长陈晓明作“海事行政审判与刑事审判”主题报告,针对最高法院拟推行海事审判“三审合一”,重点介绍了宁波海事法院积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坚持软件、硬件建设并重,积极探索海事行政审判和刑事审判改革的试点情况。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副院长、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余妙宏作“一打三整治长效机制探究”主题报告,其以反思“一打三整治”三周年为背景,对该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机构、执法政策和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结合既定工作目标对执法效果进行了点评,并重点就禁用渔具整治工作和市场销售违禁渔获物整治工作进行了探讨研究,深入剖析了禁用渔具整治难和市场销售违禁渔获物查处难等问题的现实原因,提出了明确执法主体、加强监督监管、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在交流研讨环节,来自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中级法院的专家就海洋经济发展法治建设问题、浙江省海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审理难点和困惑以及如何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提出对策和建议。

  检察、公安、市场监管、海洋与渔业等部门专家分别就非法捕捞案件、海上走私案件办理中,地域管辖、境外海域界定等难点问题提出见解;针对办理非法捕捞案件中涉及立法、价格鉴定、物证管理等方面的难题提出全体系一条链打击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