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月兰:让普法宣传在日常工作中结硕果

  作为基层司法所所长的她,将普法宣传和日常工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普法先行,教育先导,以法治意识提升来推动整治和问题的解决,以整治和解决的成效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效果明显。

 

 

 

  郑月兰是浙江省安吉县司法局昌硕司法所所长。7年来,她创新思维,扎实履职,将昌硕街道的普法工作做得有声有色。

  她注重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日常各项工作中,她扎实履职、推进普法工作积极前行,她创新工作方法,打造“七色花”法治文化品牌,开创了私房出租整治工作普法先行。

  普法先行,教育先导,让郑月兰在普法工作中收获了累累硕果。

 

召开恳谈会 成立调委会

 

  昌硕街道小区众多,物业矛盾纠纷一直是非常突出的问题,占全年矛盾纠纷总量的五分之一。

  作为普法工作者,郑月兰非常注重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

  针对昌硕街道的物业矛盾纠纷问题,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郑月兰带领一批普法工作者长期在各个小区挨家挨户走访。她走进家庭“面对面”普及法律知识,深入一线了解物业矛盾纠纷的深层次原因。经过几轮走访,郑月兰发现昌硕街道的物业矛盾纠纷多数是由于业委会、物业公司、业主三者间的权责不清以及老旧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当前社会需要所造成的。

  在掌握了问题症结之后,郑月兰和她的团队在每个小区都组织业委会、物业公司和业主召开恳谈会,让大家平心静气地把心里的想法、意见和在政策法规上的疑惑都敞开来说。恳谈会虽偶有争吵,但经过几轮协商和讲解,大家对自己的权责以及在物业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均逐步清晰起来,相互建立起了信任感。

  在此基础上,昌硕街道成立了全县第一家物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成员由律师、退休干部、普法工作者、业委会主任、物业公司负责人等7人组成。除了专门化解重大疑难物业矛盾纠纷,调委会还承担着定期到各个社区、小区普及物业类法律法规的重任,多次为社区干部、业委会成员和物业从业人员举办法治讲座。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调委会不仅化解了累积多年的复杂物业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也由去年的95.7%上升到今年的97%,成效非常明显。

 

普法与街道中心工作相结合

  

  街道的中心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纠纷化解、村级组织换届等日常工作和重点领域。在街道普法工作中,郑月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在结合“三改一拆”、村级组织换届过程中,郑月兰组建普法讲师团在社区开展巡回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她还特地编写了《平安连年四季行》学法用法读本,并分发到街道各行政办公室及各社区,供街道和各个社区全体干部职工学用法,并专门组织了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法律知识考试。为确保“三改一拆”工作顺利推进,郑月兰多次在各个拆违现场设立流动咨询台,举办现场答疑会,向当地百姓宣传解答政策法规,引导百姓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郑月兰将普法工作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相结合。她结合日常开展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来信来访以及政府热线等工作,通过以案释法、解决问题,做好当事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普法工作还与社区矫正人群、青少年、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帮教工作相结合。为严格执行浙江省社区矫正管理办法创新管理办法,针对矫正人员每月参加8小时公益劳动和8小时教育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托鱼鹰社工的社会组织形式落实“两个8小时”,每月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对社会青少年开暑期普法实践。开展模拟法庭、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座谈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挽救一批失足青少年;注重外来人口的法治教育,根据该地外来人口多地区面集中的特点,在芝里社区外来人员集聚区建立新居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外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加大对外来人员的普法力度。

 

打造“七色花”法治文化品牌

 

  为打造“七色花”法治文化品牌,营造法治育人环境,在郑月兰的推动下,昌硕街道选址宁馨花园,全面整合资源,以“民主之宁、法治之馨、文化之花”的建设主题,以木雕、石刻、喷绘、灯箱等多种表现突出法治文化熏陶,打造独具特色的“七色花”法治文化品牌。

  宁馨花园法治文化小区,依托小区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将幼儿园、主干道等区域打造成宁馨花园的法治文化品牌,通过精心构思设计,运用“七色花”在小区主干道、休憩点、人口密集场所及其他公共设施上增设法治文化元素,形成了集文化娱乐、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纠纷化解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七种颜色花瓣均代表着不同的法治文化与愿望,突出了宁馨花园“民主之宁、法治之馨、文化之花”的精神理念。

  宁馨花园法治文化小区共建成7个区域,每个区域结合主题传递法治文化理念。未成年人与妇女权益法治漫画墙精选了日常相关的未成年人与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配上漫画图,将法治内容与小区规划建设相融合;法治文化亭以“时时想法强观念、事事用法维权益、天天学法明是非、处处守法树文明”为题材,使法治文化与小区文化交相辉映;法治文化大礼堂利用小区的物业用房,用物权法等法治内容装点物业用房,并将物业用房有效利用为法治文化大礼堂,定期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与培训讲座;老年人权益保护区结合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设计了通俗易懂的老年人权益保护墙;法治文化长廊将征集的法治格言进行评选,选取了22组进行展示悬挂,融入小区居民的休闲娱乐之中;开设法治文化图书角,结合小区内的图书角,增设法治类书籍300余册,为小区居民学法提供了有利的便利场所;法治名言警句展区沿途选取了26组灯箱,同时突出“七色花”法治文化品牌,还选取了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思想家、法学家的法治名言警句,点缀原有路灯,相得益彰。

  每天晚上,宁馨花园法治文化小区灯箱开启,整个社区的法治文化元素均以亮化效果呈现,使广大社区居民在夜色休闲娱乐中,接受通俗易懂的法治文化教育。宁馨花园被湖州市任命为首批法治文化宣传示范基地,现已形成以宁馨花园为主、以其他小区为辅的“七色花”法治文化小区示范带。

  

私房出租整治工作普法先行

 

  在私房出租整治行动中,郑月兰勇于创新,她开创了私房出租整治工作普法先行的工作模式,主要采取以下四种举措。

  重点选取一家出租私房作为整治示范点。按照对线路材质和铺设方式、厨房设施条件、防火隔离设置、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方式、消防器材配置、应急疏散标识和消防通道等7个方面整治标准进行有效整治。在此基础上,郑月兰还将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供后期推广工作参考。

  组建一支新居民普法宣传团队。通过社区法律顾问介入,吸收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中宣传员组建一支30人的普法主力军,按照网格划分每个宣传员服务一个网格法治宣传和整治推进。开展普及出租私房的法律知识和公共安全教育知识,发放《规范房屋租赁,共建和谐家园》宣传折页900余份。

  建立一个新居民普法宣传阵地。经常性播放私房出租规范管理宣传视频,同时建成法治文化小广场,针对私房出租、私房管理和整治进行宣传。新居民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新居民法治学校的建立,也营造了人文的法治环境。

  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性普法教育,消防部门对停业、罚款、拘留等内容进行针对性普法宣传,公安机关对私房出租管理条例进行详细解读。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切实提高了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了公众对公共安全的认知度。普法“四个一”工程,对于规范全县私房出租管理起到了有效的助推作用。

  事实证明,出租房整治和普法宣传紧密结合,就能相得益彰,事半功倍。坚持普法先行,教育先导,以法治意识提升来推动整治,以整治的成效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逐渐形成了不愿整、不肯整向自愿整、自觉整的转变。

  因成绩突出,郑月兰的工作得到了各方的认可,也赢得了诸多荣誉。她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此外,她还获得浙江省司法厅首届明星司法所长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五届“十大百优”先进人物的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