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苏尼特右旗司法局突出特色 强化服务 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近年来,内蒙古苏尼特右旗司法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突出地区特色,强化服务意识,立足自身职能,全方位服务百姓民生,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上水平、见实效。
强化法律援助
打造政府民心工程
一是进一步拓宽服务范围。按照“弱者必援、贫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服务宗旨和相关政策要求,在原有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基础上,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聘不起律师的申诉案件,以及经信访部门引导后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认真组织办理就业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群众和军人军属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满足了更多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今年以来,苏尼特右旗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案件42件;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等宣传咨询活动7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待咨询400余人次。
二是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对行动不便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提供上门受理服务;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热情接待,认真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援条件的,均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实现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对涉及农民工、低收入人群的法律援助案件,协调沟通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同时,建立“西苏法律援助”微信群,及时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咨询、引导、宣传服务,有效提升服务效果。
三是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在苏木镇司法所和残联、妇联、总工会、看守所等地建立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劳动仲裁、民政等部门专门设立法律援助便民联系点,在全旗49个嘎查、5个村、15个社区,共设立69个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形成以旗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以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柱,以嘎查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为基础的三级联动服务网络,切实发挥“法律服务”惠及民生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优化案件质量。健全规范法律咨询、非诉讼事项、诉讼事项办理流程,制定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蒙汉“双语”规范文书使用格式;规定每件法律援助案件都必须遵循特定程序,包括案件受理登记、指派通知、案件回访等,让案件有据可查。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自查、互查,组成第三方评估组,通过第三方评估、庭审旁听、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自查2次、第三方评估1次、回访受援人2次、庭审旁听3次。
五是进一步扩大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具有当地特色的重要节庆日开展多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加强办案过程中法律援助的宣传,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援助相关法规和必要的援助知识,熟悉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及程序,在受援人中普及法律援助常识;另一方面,在“三八”国际妇女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日,以及全旗精准扶贫工作相关活动中进行法律援助宣传,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社会认知度。
有效结合
提升全民普法意识
一是重点工作结合法治宣传。将普法宣传工作与创建文明城镇、精准扶贫攻坚、整顿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等重点工作同步进行,主动向干部群众讲解、宣传党的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主动了解干部群众所想、所思、所需,引导他们树立法治意识,合理表达诉求,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干部教育结合法治宣传。积极落实全旗公职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形成“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执政新风尚、新常态。
三是法律服务结合法治宣传。在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过程中,结合调解个案、援助实例,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让群众在受援过程中知悉解决问题的途径和程序,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法律服务与法治宣传教育双实效。
四是社区矫正结合法治宣传。在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汇报、集中学习、警示教育、公益劳动等日常工作中,结合矫正对象各自特点,因地制宜,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条文,做到普法知识时时跟进,不断提升矫正对象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进而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目的。
五是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法治宣传。进一步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将法律传播与文化建设同步开展,通过筹建群众法治文化广场、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建阵地和法律图书角等形式,不断拓展阵地领域,进一步发挥好普法阵地作用,为构建平安、法治西苏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整合基层资源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一是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苏尼特右旗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集法律援助、律师咨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证预约、社区矫正等职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具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一流的接待环境,设置了无障碍通道、私密谈话室等。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一条龙”跟进服务模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一窗口受理、一体化服务、一站式办结”。自2016年6月成立以来,该中心共计解答来访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
二是建立苏木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中心依托司法所开展工作,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实现了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各项职能的内部联动。加强与公安、信访、草原监理、妇联、综治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综合服务优势,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初审、矛盾纠纷化解及律师、公证推介等服务,通过面对面接待,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满足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三是建立嘎查村(社区)法务室。各法务室整合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与群众需求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专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服务全旗78个嘎查村(社区),实现一嘎查村(社区)结对一名法律顾问;夯实以法治文化阵地、人民调解室为平台的公共服务阵地,使法治宣传、矛盾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职能工作协同推进,打通了服务基层农牧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各法务室共解答群众咨询450人次,调处各类纠纷97件,调解成功率达90%。
多种调解方式
促进辖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一是“随时调解”。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用,针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加大排查调处力度,主动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调、就地调,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不升级,做到小事不出嘎查村(社区),大事不出苏木镇。2017年上半年,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共97件,调处成功率达90%。
二是“专业调解”。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经验丰富调解能手作用,利用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物业、诉前调解等领域人才优势,运用专业知识,借助专业力量,提高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增强调解效果。截至目前,道路交通、婚姻家庭、医疗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纠纷39起,涉案资金17.9万元。
三是“联动调解”。依托苏木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这一主阵地,充分发挥以“三所联调”为主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作用,在苏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苏木镇司法所、派出所、草原监理所、森林公安多部门协同作战,形成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2017年上半年,司法所、派出所、草监所等部门联合调解各类纠纷共计28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调处成功11件,草场纠纷调处成功7件。
四是“依法调解”。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综治、信访、司法工作联席会制度,组织律师全程参与信访案件调解,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实现信访事项依法调处,无缝对接。2017年以来,共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案件调解3次,涉及人数达63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