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依法推进破产审理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人民法院依法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妥善处理“僵尸企业”的有关情况。截至2017731日,人民法院共受理公司强制清算类和破产类案件4700余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稳步上升。

  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贺小荣介绍, 20165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开展破产案件审理积极稳妥推进破产企业救治和清算工作的通知》,强调以市场化、法治化为方向,建立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建立司法与行政统一协调机制、建立合法有序的利益平衡机制破产审三大工作机制,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据介绍,从2013年开始,破产案件数量出现拐点,开始逐年上升。尤其是2016年,全国新受理的破产案件数量比2015年上升53.8%,破产案件启动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其中,浙江、广东、江苏新受理的案件数量居前三位,以上三省受理的案件总数占全国破产案件总数的48%

  贺小荣说,2017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继续推动破产案件的依法受理工作。截至2017731日,人民法院共受理公司强制清算类和破产类案件4700余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稳步上升。根据世界银行2017年对全世界190个经济体营商环境的测评,我国破产处理情况位列第53位,比2013年的第82位上升了29位,成效显著。

  201662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工作方案》,各地法院积极行动,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从2015年初仅5家的基础上增至90家,其中包括3家高级法院、57家中级法院、30家基层法院,地域覆盖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通过健全破产案件审判组织,配齐配强专业审判力量,破产案件审理速度明显加快。2016年全国审结破产案件3602件,比2015年上升43.4%。今年1-7月,审结破产类案件1923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8.3%。此外,破产审判组织专业化的提升,大大促进了人民法院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质量与效率。

  将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引入破产案件的审判实践,是破产法律制度的一次全新革命。贺小荣介绍,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从三个方面积极推动和利用破产审判信息化:首先是201681日,正式开通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截止到2017731日,网站访问量高达5144万余人次,网站注册用户量为17051人,公开文书17647篇,公告数14279篇,投资人招募公告101篇。其次利用网络资源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解决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数量庞大情况下会议召开难的问题,有效节约了破产程序费用,加速了破产案件审理进程。今年3月以来,已召开7场网络债权人会议,涉及债权人10387人次,涉及债权金额101亿余元。另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破产财产处置质效,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破产财产的网络拍卖,建立起“当事人自治、管理人履职、法院依法监督”三位一体的破产财产处置通道。

  贺小荣指出,依法积极开展破产案件审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努力营造市场化破产的良好司法环境,加快推进破产审判外部环境的改善,加紧研究破产重整、关联企业破产、管理人制度、简易破产程序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加强推动破产费用保障、破产税收优惠、企业信用修复等破产制度和配套措施的建立,依法促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