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呵护成长,与法同行
无论是平日的法治宣传,还是围绕未成年人开展的刑事检察工作,这支队伍都是主动作为,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开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
——记辽宁省朝阳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官团队
“让法驻每个未成年人心里,让法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这是辽宁省朝阳市检察机关未检队伍致力要完成的使命。
“以未成年人为本位,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是未检队伍的工作价值追求。
去年12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辽宁省“法治进校园”巡讲团走进朝阳市双塔区长宝小学。作为巡讲团成员之一的朝阳市检察院负责未检工作的副处长谢博,为在场的近百名师生作了《让青春之花在法治的天空下自由绽放》的巡讲,反响非常好。
像这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对朝阳市检察院未检队伍来说早已成为常态。
未检工作的定向帮教制度
在未检工作中,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朝阳市检察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打击为辅的原则,探索建立承办人员对其“审查-帮教-跟踪”定向帮教制度。通过实行该制度,朝阳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社会成效显著。
未成年人东东(化名)就是这一制度的受益者之一。东东的父亲看到儿子在朝阳市未检队伍的帮助下能够迷途知返,他含着泪对来访的检察官说:“真的谢谢你,挽救了孩子!”
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9月的一天,110报警中心接到郝某报警电话称,自己放在集体宿舍的笔记本电脑被盗。警方接警后立即开展对案件的侦查活动,通过现场勘查以及对相关人员的摸排,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东东。随着侦查的深入,案情也进一步浮出水面:东东因缺钱,在位于其租住的集体宿舍内,趁无人时盗走了其下铺郝某放在行李箱里的笔记本电脑,东东得手后当天就在电脑城卖掉该电脑。由于东东偷盗电脑价格已达到了刑事案件标准,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东东移送审查起诉。该案由未检部门办理。
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阅卷后发现了问题所在,东东的家位于朝阳市的一个县城,他考取了外市的某所高校,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可案发时还不是学校放假的时间,按常理东东应该在上学,他为什么会在朝阳?又为什么要在市里租住集体宿舍却不回家?
带着这样的疑问,检察官见到了东东。“就是因为一时贪心,真不该那样干。”说这话时,这个男孩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检察官留意到他身上并未沾染太多的不良习气,看起来挺老实。当问到为什么没有去上学时,东东一脸无奈地说:“这个学校不是我理想的学校。学和不学都挂科,不想学了。”言语之间充满了厌学的情绪。
在与东东交谈之后,针对东东所存在的问题,检察官认为有必要见一见东东的家长。通过走访东东的父亲,检察官还了解到东东秉性并不坏,之前也没有什么前科劣迹,事情发生后失主找回了电脑,东东已把赃款退还,同时检察官还看到了当时东东的大学录取通知书。
综合全案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被害人予以谅解。为了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继续学习的机会,检察官报请对东东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然而检察官深知要真正把这个孩子从迷途中拉回来,还需做更多的工作,因此检察官定期对东东进行心理疏导,慢慢地化解他内心的负面情绪。
通过几次回访,东东的情绪逐渐发生转变。“我想回到学校继续学习。我要读完大学,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听到这些话后,东东的父亲才有了之前的感慨。
以宣传促进预防
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法律意识淡薄是大多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存在的问题。为了达到从源头防治犯罪的目的,开展普法宣传是未检队伍一直在坚持做的工作。
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队伍充分利用检察开放日,组织社会各界参观检察工作区和办案区,观看题为“呵护未来,以国家名义”的专题片,向其宣传未检工作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渐完善的30年演变历程,充分展示未检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同时检察官们还编排了情景剧,邀各界观看,努力争取政府支持,社会关注,不断吸收爱心企业、公益组织共同参与到未成年人工作中。
为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队伍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通过巡讲活动向中小学普及相关法律常识,进行法治警示教育,推动学生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努力预防校园暴力欺凌案件发生,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6年以来,这支未检队伍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讲2场,受听人数达500余人;同团市委、法院、律协联合开展法律教育模拟法庭4次;面向广大未成年人群体发放普法宣传册2000余册,向朝阳市中小学赠送普法光盘百余张。
在相关普法工作过程中,未检检察官秉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一次,在某县中学普法过程中,一位检察官接触到了一起抢劫案件的3名中学学生被害人。原来,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他们被社会闲散人员梁某等4人拦截、殴打,并被索要钱款。得手后,社会闲散人员又威胁这3个孩子“若将此事说出去,就弄死你”。3个孩子因为害怕,回家后并未告诉家长被抢劫。其中有个孩子被打得很严重,家长发现异常,经再三询问才说出实情。虽然在这3个学生的指证下,坏人被绳之以法,但这件事给他们带来的心理创伤很难迅速平复,进而影响到他们在校的情绪。
检察官在普法过程中发现了这一问题,利用业余时间到3名被害人所在的学校,对孩子们进行心理疏导。最终孩子们完全放下了担忧和顾虑,恢复了往日的笑容。
优化人员配置促工作发展
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在生理、心理上有易感性、易变性。他们缺乏辨识与选择能力,犯罪行为往往是各种不良因素、制度缺陷、恶劣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具有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假象性、被害性,这就要求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理念、方式要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检察工作。
由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与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工作理念和办案方式上有显著区别,决定了检察人员很难在二者之间自如转换角色。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朝阳市未检队伍在人员配备方面挑选懂得未成年人心理、富有爱心、耐心细致、善于做思想工作,具有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方面知识的检察官从事该项工作。
目前,全市从事未检工作人员22人,其中女性检察官占80%,平均年龄在34岁左右,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达100%,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人数占50%。因工作突出,他们中不少人都得过奖励,其中有获得“朝阳市优秀青年卫士”称号的,有获得“辽宁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辽宁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等荣誉称号的。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如今,这支精良的团队正在朝阳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