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蹭保险”的光沾不得苏州虎丘“车祸”骗保案13人被公诉
破损的车体、弹出的气囊、烧焦的味道、凌乱的现场,看似正常的一次事故现场,背后却隐藏着一个精心策划的骗局……
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对参与骗保的吉某、朱某等13人提起公诉,所骗取的20多万保险金已全部追回。
为免费“整容”伪造事故现场
2016年9月,王某购买了一辆白色三菱牌翼神小轿车。没几天,他就动起了给新车“整容”的念头。于是,王某来到购车的4S店询问行情。销售人员朱某很是热心,同时将一个改装车的“专业人士”介绍给了王某。
10月11日上午,王某和姐夫一起来到朱某推荐的车辆维修厂,并向该厂老板吉某描述了改装想法。可是,王某却对价钱只字不提。看出王某不愿多花钱的心思后,吉某告诉了王某一个“蹭保险”的办法。吉某建议王某伪造一起事故,再用保险公司赔的钱来改装车辆。
王某同意了吉某的想法,吉某告诉他,不用担心车辆受损情况,只要人注意安全就行。
自编自导的车祸现场
当晚6时,吉某的朋友“江湖”带着王某等人找到了一辆停靠在路边的白色集装箱卡车。
吉某对撞车的位置、力度以及报警后的说辞向王某进行了“指导”。
王某先是开车在附近溜达了一圈,然后把车子开到白色卡车尾部,一脚油门径直撞了上去。
只听“砰”的一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厢里顿时弥漫着一股焦味,看着翘起的引擎盖和受损的车身,王某冷静片刻后,拨通了保险公司的电话。
晚上7时,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理赔员小成首先赶到事故现场。对现场评估后,小成认为,小轿车头部受损严重,预计车辆可能报废,损失价值约10万元。
小成随即联系了另一名保险公司人员小高。赶到现场后,小高在重新勘查现场时,发现了端倪。
保险公司出险员拆穿骗局
在对事故现场的调查中,王某一再强调,他当时正在低头捡手机,因方向盘失控,造成了追尾事故。但小高却表示,从现场撞击情况来看,白色小轿车是径直撞向路边停放的卡车,与其描述的方向失控并不相符。且肇事车辆安全气囊全部弹开,但驾驶员王某却无任何肢体受伤,这也有违常理。
另外,王某在描述事发经过时眼神游离、前言不搭后语,更是漏洞百出。
小高认定事故有问题,极有可能是骗保的情况,并如实向交警进行了反映。另外,在查看王某的准确报警时间时,小高发现,王某与一个叫“天”的4S店工作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了电话,这让小高更加坚信自己的判断。
事后小高曾劝说王某放弃保险索赔,否则案件会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审查,但王某却坚持索赔,并在索赔申请书“反保险欺诈提示”上签字捺印。
第二天,因涉嫌“骗保”,吉某和王某被警方抓获。
修理厂曾“导演”多次骗局
归案后,吉某对伙同王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办案人员发现吉某经营的修理厂曾多次进行过事故车改装业务,且这些“车祸”都有疑点,但吉某坚称对于事故本身自己并不知情。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据统计,在保险诈骗案中,80%以上为车险领域,此类案件隐蔽性较强,难于查证。于是,在办理这起案件时,检察机关指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从事故后改装车的车主突破,很快案件有了进一步发现。
调查中,承办人发现,去年3月,车主戈某、张某不约而同地撞上了同一条路边的水泥柱。经过询问,两人最终承认了与吉某联合骗保的行为。吉某仍矢口否认,案件一时进入僵局。
收集大量证据后,承办人对事故车主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询问,终于发现了一个细节。车辆撞上水泥柱后,车主紧张到不敢打电话给保险公司,都是吉某用车主的电话报的险。
公安机关立即调取事故当天车主电话的报案录音,经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报警人的声音与吉某的声音一致。
面对完整的证据链,吉某不仅承认了这两起保险诈骗,还主动交代了其他共同伪造的交通事故。
经查明,2016年1月至10月,吉某伙同汽车4S店售后人员与十余名车主先后多次采取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报警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手段,骗取保险金共计20余万元。
那些偏僻路边停靠的大货车、无名小路边的水泥柱、闹市街头上演的连环撞,都是他们的道具和场景。
承办人介绍,本案中4S店售后人员与车主“合作”,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用于涉案车主的车辆改装、维修费用,一方面车主得到了“实惠”,另一方面4S店售后人员业绩得到了提升,看似是双赢,实则侵犯了国家的保险制度和承保人的财产所有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我国刑法第19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达1万元的,即构成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等特定主体以外的人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则可能涉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