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将“7·21”确定为“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日”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日前,在中办、国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正式印发施行一周年之际,上海高院正式将721日”确定为“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日”,并于当日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履职保障集中教育宣传活动。

  启动仪式上,上海高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郭伟清要求全市法院以本次集中教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履职保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履职保障工作,为干警依法履职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为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坚实的基础。

  据悉,去年7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规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发布的首个全面加强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将“721日”这一具有特殊意义的日期设立为“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日”,体现了上海法院对法官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的坚定决心。为更好地营造尊重和支持法官依法履职的氛围,推进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上海高院启动履职保障集中教育宣传月活动,这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法院履职保障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向“健康法院”“文化法院”发展道路上迈进的又一个重要步伐。

  据了解,上海高院于20139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成立了“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干警合法权益委员会”,此后,上海全市各法院先后设置了相应的专门机构并制定实施细则,建立起了“合理分工、上下协调”的法官履职保障工作体系。近年来,上海高院不断与相关部门合作,与市公安局共同制定了《关于保障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正当履职惩治严重扰乱司法秩序行为的若干意见》,明确对侵害法官依法履职行为要快速出警、依法打击;与市律协共同签订了全国首份有关律师支持法官依法履职的倡议书,提出律师要引导当事人充分尊重司法权威的具体倡议。各基层法院与基层政府、村(居)委会也纷纷建立联动机制,协调开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置以及对侵权人的教育惩戒工作。三年多来,上海全市法院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为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有力的支持。

  此次集中教育宣传月活动以照片展板、实物展柜、视频播放等方式为主,集中展示上海法院成立法官维权专门机构之后,在维护干警履职权益方面的各项制度探索和机制创新,并围绕最高法院履职保障办法确定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要求,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对突发侵害的处置能力,带动指引全市各级法院的法官履职保障工作向制度化和创新性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