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单信息频遭贩卖
如果不是网友“小何”的出现,32岁的汪媛媛(化名)还在继续着平静的生活——她在某知名快递公司荆州分公司工作近10年,担任仓库管理员一职。如今,等待汪媛媛的却是法律惩处。
掌握保健品药品等
客户信息的快递员
去年9月底的一天,有个陌生人加了汪媛媛微信,上来就发红包,她以为是骗子,直接删除了。但对方不断添加好友,她最终通过了好友验证,对方提出要求,请其帮忙查询快递单号信息。
此人自称“小何”,汪媛媛的丈夫费元峰(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最初有些担心,但对方反复告知“查别人的身份信息不是违法的,不会出什么事情,一个月可以赚一两万块钱”,在对方的反复劝说下,他们动心了。
从10月初开始,小何不断通过电子邮箱将汪媛媛所在快递公司的一批快递单号发过来,少则数十条,多则上百条。在“小何”的多次劝诱下,汪媛媛打开了办公电脑,查询了“小何”发过来的数十条快递单号对应的收件人信息。身为仓管,汪媛媛有权限查询该快递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客户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等。汪媛媛在内部系统中输入单号,查询对应的收件人电话号码等信息,再将查询结果拍照发给“小何”。
作为回报,汪媛媛很快收到了“小何”发来的微信红包,按每条信息两元计价。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截至去年11月28日湖北荆州警方找到汪媛媛,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她一共为“小何”查询快递信息4000余条,获利8000余元。
费元峰说,截至11月底案发时,他们一共为“小何”查询过28次,共计4000余条信息,往来邮件都保存在电子邮箱里。每次查询完,“小何”就通过微信转账或红包的方式将钱款转过来,他们共因此获利8000余元。
汪媛媛曾告诉丈夫,自己感觉“小何”像是本公司同事,因为他对公司内部的一些操作流程非常熟悉,但她并没有去核实过。她的感觉是对的,“小何”的真实身份是该快递公司河北保定分部的快递员杜其斌(化名)。
汪媛媛最初并不知道,她已被“小何”带进一条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在这条产业链的上下游,活跃着大量像她一样的信息提供者、像“小何”一样的中间商。数量庞大的个人信息数据被集散和交易后,最终流到目的各异的人手中,甚至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5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购买和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规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月9日,笔者在荆州市某看守所见到了27岁的杜其斌,他说自己已经在该快递公司工作3年多,在快递员里算比较资深的,公司照顾老员工,将一些长期大量发货的客户分配给他,其中就包括一个销售收藏品的电商商家。
杜其斌说,在快递员群体里,有销售保健品、收藏品、药品等大客户资源的快递员很吃香,会有人找上门来,希望能够通过他们获取这类商品购买者的信息,“最重要的是手机号码”。
杜其斌虽然每天上门取件,但他看不到收货人的电话号码。他解释,销售保健品、收藏品等的商家也深知顾客信息的重要性,为了防止竞争,他们会自行批量打印快递单,快递单上的收货人电话用星号隐藏起来,上门取件的快递员无法看到,只有当包裹抵达派送环节,负责派送的快递员通过扫描条形码才能看到收货人的电话。因此,杜其斌虽然掌握着大量的单号,但要想获取最关键的电话号码,他还需要其他人的帮助。
根据该公司的规定,只有管理岗位的人员有权限通过内部系统查询快递信息。杜其斌说,他通过公司内部通讯录,随机联系了多名同事,提出有偿查询收货人电话号码的要求,大部分人拒绝了他,但也有河北、内蒙古、湖北等地的几个人同意了,其中就包括汪媛媛。
快递个人信息
被诈骗团伙利用
汪媛媛等人查询出来的个人信息不会在杜其斌手中多做停留,他会迅速将其转卖出去。他有几个固定的买家,“听说是卖纪念品的”,但他称不知道对方销售的商品是否合法。
2016年11月,荆州市沙市区解放路派出所对辖区内汪媛媛所在快递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了仓管汪媛媛频繁登录公司内部客户信息系统、批量查询大量客户快递单号这一异常情况。
顺藤摸瓜,继续调查之后,杜其斌和他的买主也进入警方视线。今年2月,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荆州警方分赴河北多个地市,一举抓获13名犯罪嫌疑人,缴获犯罪工具手机40多部,电脑10余台。荆州警方介绍,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有多人涉嫌利用购得的公民个人信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销售假纪念品、伪劣保健品等等。
侦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名为“话术”的两份文件,俨然是一套通过打电话来推销虚假收藏品的详细“剧本”。进行电话营销者号称是“中国收藏家协会”北京总部的业务拓展部经理,正在组织一次大型藏品拍卖回收活动,他们先期启动了该省份的藏友资料库,并“随机抽取了幸运客户”。
在这份“话术”中,犯罪嫌疑人声称向“幸运客户”发放一单由“人行行长特批”“中国收藏家协会会长亲自见证”的人民英雄纪念金条,“有极高的纪念价值和极大的升值空间”,在全省只有8个特惠名额,中奖者只需缴纳10%的个人所得税即4980元即可获得。
不仅如此,犯罪嫌疑人还进一步保证,在即将举办的大型藏品拍卖回收会上,国家会负责回收这单藏品,回收价至少是49800元,而且“根据报价师私下透露”,这款藏品的市场价会在6万元以上。为了获取信任,犯罪嫌疑人“恳请”电话那头的潜在客户帮自己也捎一套,等“国家回收”以后,再把回收款给自己,“定会重重答谢”。
荆州警方介绍,这种通过电话营销虚假收藏品的行为已涉嫌诈骗。在河北定州等地,此类犯罪活动十分猖獗。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份今年3月16日裁定的判决书显示,2015年3月以来,在河北定州,郑某、高某等多名犯罪分子通过网络购买大量“客户信息”,之后冒充“中国收藏家协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受害者,以高价收购收藏品为由,让受害者交纳好处费、鉴定费等各种费用,骗取大量现金。判决书中认为,上述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上述多名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媒体报道,河北定州女子王某自2013年起冒充某知名收藏公司员工,打电话向多人推销熊猫金币、十二生肖金币、第三套人民币等多项虚假藏品,获利丰厚,被法院认定为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而王某进行电话诈骗的前提就是从另一名犯罪分子手中购买多份客户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
办案民警表示,近几年,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在这些违法犯罪活动中,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起到了为虎作伥的作用,为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更精准的信息,让诈骗活动更具针对性。
(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