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叶对根的奉献
——访河北省乐亭县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吕晓颖
“生命可以像绿叶一样朴实无华,但只要不凋零枯萎,就要执着地挥洒绿茵,最终成就一个生机盎然的春天、抒写一段绿叶对根的奉献。”这就是河北省乐亭县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吕晓颖——一个拥有绿叶品格的基层法官的真实写照。
5年多来,吕晓颖始终保持着忠于职守、勇于担当、勤奋敬业的优良本色,曾先后多次立功受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法官甘于付出、无怨无悔的人生追求。
爱岗敬业
“丹心一片在玉壶”
吕晓颖从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于2011年9月通过河北省公务员考试进入乐亭县法院工作。作为一名法官,公正司法是吕晓颖的初衷和不懈追求。自从跨入法院大门的那一刻起,她就立志做公正司法的示范者和司法为民的捍卫者,靠勤奋敬业来成就理想。审监庭虽然案件少,可案件类型多,涉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多数案件案情复杂,法律关系很难理清头绪。吕晓颖知难而进,除了自己悉心钻研业务外,还虚心向老同志学习请教,很快从外行变成内行。
“一言一行,不忘公仆形象,一举一动长思百姓冷暖。”这就是吕晓颖在日常工作中的信条。2016年中秋节的前一天,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被二儿子告上法庭。老太太有两儿一女,老伴儿去世后,老人与3个子女签订分家协议,房产给二儿子,由其养老送终,二儿子给大儿子2万元。后来,老太太见二儿子不孝顺,又将房产要回来给了女儿。可时间一长女儿又烦她了,想把老太太拒之门外。二儿子不乐意了,为向母亲讨回公道,二儿子到法庭起诉了母亲。庭审中,母子对簿公堂,情绪激动,互不相让。庭审结束后,老太太将铺盖放在法庭不走了。面对这件棘手的案子,吕晓颖放弃中秋节休假,几次到老太太所在的村子,找她的3个儿女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3个子女达成协议,二儿子撤诉,女儿把老母亲接回家居住。
在审判工作中,吕晓颖始终把“调解”作为首选方式,千方百计把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化解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关系裂痕修复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利益均衡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正因为如此,吕晓颖所办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纠缠上访。对于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吕晓颖都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基本原则,将情、理、法有机地融合在一起,通过运用能动司法和人性化司法,赢得了当事人的普遍尊重。5年多来,吕晓颖共审结各类案件300余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案结事了。
敏于钻研
“善学勤思而致精”
吕晓颖的“爱学习、肯钻研”在乐亭县法院是有目共睹、众所公认的。或许有人会把学习视为一件苦差事,但吕晓颖却把学习当作一种乐趣、一种需要。平时,她总是充分利用点滴时间抓紧学习,像一块干透的海绵“贪婪”地吸收着各种法律知识营养。业余时间,她也是书不释手、孜孜以求,甚至每天睡前如果不看上一会儿书,就无法入睡。就这样,她通过广泛涉猎各种知识,努力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
一份付出就会得到一份收获。勤奋刻苦的学习钻研,使她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技能得到了迅速增长,工作起来得心应手、如虎添翼,不但成为工作上的行家里手,而且还“学有专长”,屡获殊荣。2014年11月,她顺利通过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考试,从而在舒缓涉案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对立情绪,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中发挥了他人无法替代的积极作用。2011年底,吕晓颖在唐山市“2011年机关公务人员技能竞赛”活动中荣获全市二等奖;2012年被乐亭县法院评为“调解能手”。2014年分别受到乐亭县委、县政府及唐山市公务员局给予其“嘉奖”奖励,并被评为“乐亭县法院十佳业务能手”。2015年12月,被唐山市中级法院、唐山市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法官。2015年12月被乐亭县委、县政府荣记三等功。
与此同时,她还先后在河北法院网、《唐山审判》等网站和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文章,并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征文中多次获得优秀奖。此外,她还在《河北审判》《唐山审判》等期刊,以及河北法制网、河北法院网等媒体上发表多篇论文和学习心得,俨然成了乐亭法院审判调解方面的“学术权威”。
甘于奉献
“不辞辛苦出山林”
在吕晓颖的身上,能够窥到一种勤奋忘我、甘于奉献的“煤炭品格”。
2016年秋后,一起棘手的案件摆在了吕晓颖的面前。该案的原被告是同村人。原告陈某为被告顾某帮工搭建温室大棚时,不慎被一起帮工的王某用铁丝刺伤眼睛,花去医疗费9万元,后被评定为8级伤残。陈某除了向王某索要赔偿外,还要求顾某承担医疗等费用。由于陈某、顾某、王某意见不一致,三方争论不休。在庭审过程中,吕晓颖得知陈某妻子患癌症已到晚期,连买药的钱都没有。于是她一方面在第一时间做出判决,由陈某、顾某、王某分别承担30%、20%、50%责任;另一方面苦口婆心讲道理、耐心细致讲事实、不知疲倦做分析,做好三方工作,终于使案子得以及时了结。
吕晓颖深深懂得,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权为民所用就能挺直腰杆、刚正不阿;权为己所用就会丧失底线、伤及自身。为此,她始终严于律己,坦荡做人,决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地审理每一起案件。
一次,一位当事人在开庭前几天来到法庭与吕晓颖沟通案情时,看到旁边无人,便对她说,“我给你带了点新疆特产……”吕晓颖当即婉言拒绝。为了打消他的顾虑,吕晓颖对他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的职责所在。你不要担心,我一定会对案件公平、公正地进行审理,绝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听了这番话,当事人激动地握着她的手说:“吕法官,有了你这番话,我算是把心放在肚子里了。”案件顺利审结后,当事人双方都感到了法律给他们带来的公平正义。
不计名利,甘当绿叶;不甘平庸,默默奉献,可谓是对吕晓颖勤奋忘我的工作状态的集中概括。正是因为有了许多像吕晓颖一样的“绿叶”,司法建设这棵参天大树才能够愈加枝繁叶茂、欣欣向荣,法律的天平才会愈加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