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中山第一法院探索将审判辅助事务全方位外包
本报讯(记者汤瑜) 在广东省中山市第一法院的办公大楼内,11楼是这里最繁忙的一层。120多人从事录入、流转、送达、分案、归档等工作。他们不是法官、不是书记员,也不是司法辅助人员,而是社会化服务外包人员。
近5年,中山市第一法院收案数一直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持续上涨。2016年,全院新收案58118件,在全国3177家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五,法官数量的员额控制与案件剧增的矛盾,使改革势在必行。
2015年,中山市第一法院以社会化购买方式剥离审判辅助事务,改变法官大包大揽的办案模式,法官只做审判核心的“审、判、写”,法官助理只做“管、核、写”的工作。
中山市第一法院副院长廖志良表示,目前,该院审执服务、速录、诉讼服务中心、档案整理等58项工作实现了社会化,而社会化服务外包的核心是要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标准化流程。
“这份15万字的操作手册中,诉讼程序中的每一个节点都转化为有章可循的标准,通过对流程节点的标准化管理,不仅确保最终结果的可控、唯一,而且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他说。
依靠将审判辅助事务全方位外包,中山第一法院在不设书记员的情况下,形成30多个专业审判团队,法官的办案效能被极大地释放出来。
中山市第一法院金融审判员史国荣指出,法官能够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专心开庭、签发文书,以及撰写一些比较难的文书,这就让法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从事审判工作。
2012年,史国荣全年办理129件案件,今年在不加班的情况下,半年时间他已经办结400多件案件。2016年全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提升至99.82%,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降至1.3%。
“我们也希望法官不要变成司法民工,也要享受自己的生活,提高专业水准更好地办案。”廖志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