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法学会成立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本报讯(赣研)  近日,江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举行。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张鹤翔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省内各有关部门、司法机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12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做活山水文章,唱响生态品牌,着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此时成立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契合了江西省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的需要。

    张鹤翔在致辞中要求研究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法学理论研究,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保持正确的研究方向;要凝聚环境资源法学方面的相关专家学者,围绕环境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等问题,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切实发挥好行业“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要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和能力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把研究会真正办成环境资源法学工作者之家。

    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江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及理事。新当选的研究会领导汇报了主要工作打算。会议还邀请武汉大学教授王树义作《环境司法专门化相关问题研究》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