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法学会召开二届二次理事会议

  本报讯(记者陈创中 通讯员黄泽华)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召开法学会二届二次理事会议,传达了广东省法学会八届三次理事会议精神。东莞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全体理事、拟增补理事,各镇(街道、园区)法学会会长、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副处以上人员,各组、处、科、室负责人等约150人参加会议。大会经过投票,增补团体会员单位2个,增补、改选了常务理事、理事共50名。

  东莞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杨东来充分肯定了市法学会取得的成绩,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法学会八届三次理事会议精神,对市法学会、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提出4点希望:一要强化政治担当,抓好法学会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法学会的政治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斗争的话语权和主动权;二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工作着力点,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性,服务大局,服务发展;三要切实加强镇街法学会建设,发挥基层组织的力量,健全基层组织架构,激发基层工作活力;四要进一步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大胆探索人才激励机制,搭建会员参与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活动平台,不断开拓法学会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东莞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法学会会长邓志广指出,要始终把法学会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以法律人才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根本、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抓好党组织建设、会员队伍建设、机构运作机制、能力素质提升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学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紧紧围绕东莞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主动贴近全市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实际,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重要任务,做好“双百”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东莞法律沙龙”平台建设,用好《东莞法学研究》学术交流平台,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介,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工作,推进健全社会各界参与的法治创建活动,共同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受大会委托,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陈波传达了省法学会八届三次理事会议精神;市委政法委调研员、市法学会副会长苏云太作工作报告;东城街道法学会、石碣镇法学会、黄江镇法学会会长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