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工智能”办案,防范错诉错判
上海首个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成功运行
历时5个月,由上海政法机关研发的“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在办案、判案中成功运行。两个月来,这套系统已测试案件600多件,并在实践中辅助办案62件。
“证据链完整性审查判断、社会危险性评估、逮捕条件审查、办案程序合法性审查监督……”
7月10日,本社记者从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获悉,具备上述多项功能的“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已经研发成功。
目前,该系统已在办案中运行,并已初见成效。
今年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上海调研时,要求上海高院承担开发“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软件”的任务。历时5个月,上海政法机关攻坚克难,终于完成使命。
孟建柱在会上指出,要把现代科技创新与司法体制改革融合起来,特别是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通过强化大数据深度应用,把统一的证据标准镶嵌到数据化的程序中,减少司法任意性,既提高审判效率,又促进司法公正。
智能办案
发挥证据标准指引功能
记者了解到,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三项核心功能是证据标准指引,单一证据合法、合规性校验以及证据链完整性审查判断。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表示,这个软件的作用就是要使侦查人员从接手案件开始就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标准、证据规则、办案程序收集固定证据,确保侦查移送起诉的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最后能够做到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刑法的公正处罚。
曹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因为在证据搜集、固定上的一些不足,导致该案在庭审时难以认定。业务人员将这起案件的案卷输入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对系统进行测试。
2013年6月13日,曹某某因涉嫌强奸被警方抓获,在侦办过程中,根据曹某某的犯罪方式、行为习惯,侦查人员怀疑,曹某某同时涉嫌一起8个月前发生的强奸杀人案件。
在那起案件中,被害人高某,因为激烈反抗,被捅数刀,不治身亡。因为作案现场被严重破坏,警方当时掌握的线索寥寥无几,案件一直未能告破。
在到案后的第一次讯问中,三个小时之内,曹某某陆续交代了强奸未遂后杀害高某的犯罪事实。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朱圣贤清楚记得,在多次审讯中,曹某某承认并交代了杀人事实。
2013年12月,案卷移交检察机关。在阅卷后,检察官发现,嫌疑人的口供虽然言之凿凿,但除了作案动机、作案时间等较为模糊的间接证据外,警方找到的证人也并没有目击行凶过程,只见到嫌疑人逃离现场时的模糊背影。正是在这期间,曹某某突然翻供,全盘否认曾经供述的犯罪行为。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员姚志光指出,这个案件确实有两面性。嫌疑人虽然交代了杀人,但现场没有提取到他留下的个人痕迹,他供述的作案刀具也没有找到,没有任何客观证据。
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经过激烈争论,检察机关还是决定对曹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但是,从侦查到起诉,直至庭审,甚至合议庭讨论过程中,此案都曾经引起各种分歧。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姜琳祎说,曹某某案缺少证明力较强的客观性证据,被告人供述的作案时间地点手段,都是一个大概性的符合。
于是,工作人员将此案卷宗扫描输入系统后,证据标准指引模块提示:缺少证明作案时间的手机数据,缺少证明作案人员的足印或指纹鉴定书,缺少证明作案手段及经过的辨认笔录和物证检验报告,缺少证明作案动机的证人证言。
这起发生在4年前的案例显示的证据和证据链问题,与实际庭审时的结论完全吻合。案件的审理结果,带给侦查员朱圣贤很大触动,“如果这个软件极早问世,对我们案件从收集证据角度讲,可能有更深的帮助。”
其次,根据办案流程推进情况,对于逮捕、移送审查的不同阶段,该系统的证据收集指引模型分别设置了依次递进的证据收集要求,像证据链条、待证事实及其印证证据三个层次的关联内容。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陆东透露,下一阶段,证据标准指引功能将向侦查工作的最前端延伸。正在研发的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手机移动端,第一时间告诉侦查人员在办理案件时应当收集哪些证据、应当怎么收集证据、已经收集的证据存在哪些问题。
大数据比对
发现证据链条矛盾
2017年1月11日,110接到报警,在上海浦东区合庆镇蔡路家宅162号,发生一起命案。几天后,侦查人员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
经侦查查明,因为婚恋纠纷产生怨恨,张某某凌晨潜入前女友宋某暂住房间,趁其熟睡,先用电线电击,随后扼住颈部致使宋某机械性窒息死亡。
侦查人员上传案卷后,电子案卷通过公检法三方办案平台移送检察机关,检察官王英杰负责案件审查。
在该系统中检察院办案界面,通过标注后,系统排列出犯罪嫌疑人供述,王英杰注意到一个问题:嫌疑人供述先用电线对宋某进行电击,后来发生短路,遂用手掐被害人的颈部,致其死亡,但现场勘查中,却没有证据证明嫌疑人电击被害人的细节。
负责审查批捕的检察官立即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现场复勘,确实发现电源插座有烧焦的痕迹。
通过这项补充,进一步印证了嫌疑人的供述,检察机关很快就批准了逮捕。
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对于证据链的审查包括对证据之间逻辑性的审查,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现场勘查、被害人死亡状况等证据是否吻合;查获的作案工具与《尸体检验报告》是否吻合等。
系统这一功能,研发团队曾用令某某故意杀人案做过测试。
2014年5月,令某某当街杀人,随后归案。让警方意外的是,在到案当晚的第二次审讯中,令某某主动交代其曾于两年前杀害过一名男子,第二天,民警根据令某某指认,在曹安路一个桥墩下挖出了一具尸体。
但法庭对他主动交代的这起杀人事实却不予认定。究其原因,在于该案证据链显现的重大缺陷。在作案地点和作案手段两个方面,办案人员取得的证据,都无法与犯罪嫌疑人供述相互印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凌莉指出,根据现有的证据仅能够证明是犯罪嫌疑人知道被害人的尸体埋在哪里,但没有证据能够证实嫌疑人杀害了被害人,他交代的作案手段作案工具都没有得到相关印证,甚至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矛盾。
证据链上的重大矛盾或冲突,不能形成该被害人系令某某所杀的唯一结论。在该系统测试时,这些通过智能比对发现的证据链条矛盾,与该案审理报告的结果一一吻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陈兵指出,对证据链矛盾事实的审查判断,该系统采用了“机器智能提取加人工审查判断”的复合方式,在电脑中输入案卷后,相关证据材料的内容,经前期的人工标注,系统会自动将相关内容汇总、排列呈现在电脑屏幕上,以利办案人员关联比对。
两个月来,这套系统已测试案件600多件,并在实践中辅助办案62件。
可拓展到民商事
和行政诉讼领域
几个月前,110接到报警,在上海凯旋南路31号,发生一起杀人未遂案件。一名地铁安保员工,因为琐事纠纷试图刺杀主管领导,被同事当场制服。
侦查员俞昕是上海市徐汇区公安分局较早试用该系统的人。点开系统公安办案界面,在故意杀人罪类目录进入现场目击命案模型,系统会清晰显示该类型命案证据需求。
“这类案情简单的案件,系统只是提醒必要证据的有无。根据证据指引,我重点收集了证人证言,对犯罪工具也做了及时固定。”他说。
以前办案,特别是勘查、取证、笔录、制作案卷等环节,凭侦查人员个人的判断和取舍,难免有瑕疵或者遗漏,事后也较难发现,有的问题甚至到了法院审理阶段才被发现。
俞昕表示,现在打开智能办案系统,找到一起在办的盗窃案件,证据标准和证据规则都有相应的指引,需要干什么一目了然。
智能办案系统除了让办案活动数据化外,还通过留痕的方式使之可视化,如果无视这些瑕疵选择通过,那么下次追责的时候就无处遁形。
崔亚东指出,根据侦查终结、审查起诉的案件要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要求,该系统研发了证据校验、审查判断等功能,及时发现、提示证据中的瑕疵和证据之间的矛盾,克服了办案人员个人判断的差异性、局限性、主观性,提高了证据审查判断的科学性、准确性。
“随着技术的发展,智能办案系统将不仅仅停留在刑事领域,它完全可以拓展到民商事和行政诉讼领域。”上海高院副院长郭伟清说,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是推进法治上海建设的重要举措,接下来,上海将进一步推进人工智能新技术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
此外,上海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寅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介绍,上海利用司法大数据资源推送、分析,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推广智能辅助系统和移动终端办案系统应用,还建立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技术保障和运行管理机制。
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是通过前沿科技,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核心理念,固化到公检法办案实践中的一次制度性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