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在京启动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713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度总结暨2017年度启动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以“扶贫攻坚·法律援助志愿者在行动”为主题,总结了2016年度“1+1”行动工作成果,部署了2017年度“1+1”行动工作任务,并对2016年度“1+1”行动中涌现的优秀志愿者和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会议对2016年度“1+1”行动的志愿者和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授予马兰等108名同志“‘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授予北京市司法局律师业务综合指导处等95家单位“‘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度先进单位”称号。

  据悉,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团中央于2009年共同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同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举办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项目,通过每年组织一批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西部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贫困县服务一年,为当地的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1”行动的实施提高了中西部贫困地区的法律援助能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为“一带一路”、扶贫攻坚等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贡献了力量。从2009年项目实施以来,已连续8年向中西部地区的392个县(区)派出了1300多人次法律援助志愿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万余件,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讲座超过1.8万场,为上百万困难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化解了上万起群体性矛盾纠纷,直接受益群众达1570万余人,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30亿元。2016年度,共有202名“1+1”行动志愿者,分别奔赴贵州、云南、青海、新疆等西部省(区)的130个县(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600余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2742起,解答法律咨询97700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超过5.7亿元;开展群众普法宣传,到机关、学校、社区、乡村,企业、军营、电台和监管场所等地作专题法律知识讲座超过1517场次。

  2017年度,“1+1”行动志愿者共有242名,将奔赴新疆、贵州、西藏、青海等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70多个县(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名誉理事,1+1”志愿者派出地律师管理部门、服务地法律援助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1+1”志愿者和律师、大学生代表以及媒体单位代表等近70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