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检通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据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自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试点地区超过75%的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主动纠正了违法行为。截至今年6月,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其中,诉前程序7903件、提起诉讼案件1150件。起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结案437件。
据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截至今年6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办理的7903件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676件,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5162件,占77.14%;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27件,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提起诉讼35件,检察机关支持起诉28件。对诉前程序没有取得效果的案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15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94件,行政公益诉讼1029件,行政公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5件。法院审结458件,除15件因有关当事人积极整改或履行义务撤诉、6件调解外,法院判决的437件均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截至2017年6月,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527件,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12.9万公顷;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面积180余平方公里,督促1700多家违法企业进行整改。通过公益诉讼,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9亿余元,其中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76亿余元,收回人防易地建设费2.4亿余元,督促违法企业或个人赔偿损失3亿余元。
截至今年6月,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中,涉及不少行政管理部门。其中,涉及国土、环保、林业、水利水务、人防、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财政8个部门的案件占全部案件量的74%,分别为1851件、1596件、1422件、588件、339件、226件、229件、190件;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督促其他适格主体提起诉讼35件,支持起诉28件。
胡卫列表示,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6527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860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案件1583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83件,案件覆盖所有授权领域;87个分市州检察院、759个基层检察院均办理了诉前程序案件,96%的基层检察院办理了诉讼案件。
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刘艺表示,目前,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就某起具体公益诉讼案件起诉企业取得的赔偿费用管理、使用、监督等问题尚未形成统一方案。但有的地区联合地方政府建立了公益基金账户,用于环境修复等,最高检下一步将对此进行统一、规范。
另外,最高检还发布了26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