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案登记制实行两周年北京一中院当场立案率达99%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在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两周年之际,北京一中院在6月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两年来在不断深化立案改革及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改革两年来,该院立案数量大幅增加,窗口共登记立案7506件,同比增加52%;其中一审行政案件登记立案2788件,同比增加140%。
北京市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立娜表示,两年来,一中院始终紧扣“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这一中心,将保障诉权明确作为立案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为保障当事人充分、正确、便利、明白和理性行使诉权,满足当事人的个性化需求,向当事人精准提供指导服务,一中院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等十类集中起诉案件制定了诉讼指南和《法官释明规则》,并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向当事人提供一体化、多层面、全方位的立案服务。
两年来,该院处理邮寄起诉案件969件,同比增加151%,当场立案率达99%,对材料不全的起诉实现100%一次性告知,登记立案时间压缩至10分钟以内。
此外,该院从立案规范、诉讼进程、诉讼结果及监督渠道等四个方面推行立案公开,以规范法官立案行为;落实“双告知双提示”制度,以营造理性诉讼环境,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
北京市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介绍,在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同时,为有效防止诉讼难、执行难问题进一步恶化,一中院多方借助社会资源,强化诉非衔接机制建设,委托第三方协同调解,联合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共同协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
吴在存表示,一中院同时借助“立保同步、保调对接”的财产保全工作机制,以及“持续跟进,高效协作”的立审执衔接工作机制,确立了“前端防范风险、源头化解矛盾、持续推进调解”的工作模式,实现超前化解矛盾的工作目标。
两年来,该院在立案前端化解矛盾纠纷15件,标的额达4.65亿元;财产保全案件201件,50%以上案件最终在立案阶段或审判阶段以调解方式结案,且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