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伊宁垦区检察院成功办理首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通讯员杨杰)近日,新疆伊宁垦区检察院成功起诉六十七团都拉塔分场杜某等4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该案是伊宁垦区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记者了解到,2016年10月,正值葡萄收购季节,葡萄种植户为了逼迫收购公司提高价格,该团影响力较大的杜某组织包某等3人煽动队民们封堵葡萄收购点,阻挠六十七团某公司及某酒厂收购葡萄,造成葡萄收购工作停滞,两公司损失50余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鉴于该案的重大社会影响,伊宁垦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保证该案的诉讼。
经审判,伊宁垦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认定伊宁垦区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杜某等4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成立,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至三年不等刑罚,4名被告人均未上诉,该案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