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发布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最高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10起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典型案例。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对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提供一定的示范和指导,促进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司法水平。
据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介绍,2016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0394件,审结18874件,生效判决涉及人数23727人;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90769件,审结84664件;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行政案件35177件,结案29126件。
本次发布案例有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诉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廉兴中污染环境案;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诉尹宝山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等10个典型案例。
据悉,典型案例均为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的案件,并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与司法案例研究院合作开展网络评选。案件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大气、海洋、渔业资源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处罚等纠纷,涵盖大气、水、渔业、野生动物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类型包括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对于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标准,完善审理规则能够起到较好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