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市法学会积极推进七项重点工作
本报讯(吉研) 今年以来,吉林省吉林市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省法学会七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和吉林市委、市委政法委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七项工作,取得成效。
工作之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强化政治引领。省法学会七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召开后,吉林市法学会及时召开会长办公(扩大)会,传达了省委政法委领导的重要批示和吉林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讲话精神,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制定下发了今年《工作要点》,召开吉林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工作。
工作之二是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市法学会对各县(市、区)法学会机构编制问题高度重视,去年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经验交流会后,市委主要领导对法学会机构编制问题作了批示。今年3月13日,市编办下发《吉林市法学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批复(即“三定方案”),确定市法学会机关由市委政法委代管,设置秘书处、会员处2个内设机构,1名专职副会长,人员编制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工作之三是积极开展咨政建言工作。吉林市在丰满区和磐石市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出台了一些相关制度。市法学会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评审论证工作,聘请10位专家学者对这些制度的合法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论证,在论证基础上制定出台吉林市“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相关制度,用以指导和规范全市改革工作。6月上旬召开了评审论证会议。积极参与依法治市工作,组织法学会会员参与研究制定《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指导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去年以来,永吉县法学会组织开展学术研讨12次,分别就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分析研判、建设法治永吉的工作研讨、非法集资问题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分别形成了调研报告和工作方案,上报县委县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工作之四是积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评查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徐莉要求市法学会牵头重点抓好涉法涉诉信访评查工作。市法学会组织有经验的律师、专家学者和政法部门退休干部开展涉法涉诉信访评查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起草了《吉林市法学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家咨询组工作意见》。蛟河市法学会成立了由4名政法部门退休干部组成的法律服务站专家咨询组,接待相关单位和部门政策、法律咨询20多件次,帮助处理信访问题6件次,高标准、高质量地评议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9件疑难信访案件,与棚改办、国资公司共同研究蛟河煤矿沉陷区搬迁遗留问题40件,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基层单位好评。
工作之五是积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全市每个村、社区均建立了法律服务站,悬挂了宣传牌,群众需要法律帮助时,一个电话就能得到解答。现在,全市已建基层法律服务站776个,其中村、社区法律服务站758个,拘留所法律服务站6个,监狱法律服务站2个,信访法律服务站10个。借鉴外地经验,把基层法律服务站工作分片指定给律师所具体负责,把市拘留所和市信访大厅法律服务站交给吉林市恒正达律师事务所负责,由律师所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来访和咨询。
工作之六是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市法学会以主流媒体为依托,在市五大新闻媒体和吉林市长安网设立专栏。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与市电视台联合举办《法治江城》电视宣传栏目,每周1期,今年已播出22期,聚焦社会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家学者和群众进行探讨,以案说法,教育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积极营造全民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法治环境,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市法学会在《江城日报》上创建了“江城法学”专栏。坚持办好《江城法学》季刊,每期刊载论文20余篇。
工作之七是积极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交流。去年以来,积极开展学术论文和调研文章评选活动,共收到论文和文章200多篇,质量高、有学术和实用价值的论文在《江城法学》刊发,并积极向市相关部门和省法学会推荐,各种刊物共刊发40多篇。“吉林市法学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助推法治江城建设”经验被中国法学会官网和省法学会官网采用。组织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东北法治论坛”征文活动,上报论文14篇,其中2篇获二等奖、1篇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