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治工作的践行者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期间,马晓龙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坚持原则、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作为基层普法干部,他引领大家学法、守法、用法,对全面普法宣传教育起到了辐射带动作用。

——宁夏泾源县司法局普法办马晓龙的普法事迹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提起马晓龙,一些成员单位都知道他是搞普法工作的。

  现年28岁的马晓龙是泾源县司法局普法办工作人员。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马晓龙组织各普法成员单位专门成立了普法信息员,建立了普法档案,并组建了泾源县普法信息员微信群。每季度马晓龙都要召开一次普法信息员季度培训会议,通报各成员单位近期工作情况,并对普法信息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

  “七五”普法期间,马晓龙始终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创造性的工作方法,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他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努力提高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公民学法、用法水平,将普法工作逐步引向深入。迄今为止,全县范围内已逐步形成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马晓龙功不可没。

  

加强理论学习

提升工作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

  作为专职的普法人员,马晓龙十分注重理论学习。他不断加强个人修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量的学习提高了他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除此之外,对于工作中经常能用到的法律知识,马晓龙也从未间断过学习。他深入学习《宪法》以及《人民调解法》《土地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升工作能力,确保法制工作操作的程序性、规范性、严肃性。

  在普法办领导的指导下,马晓龙完善了全县“五种”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下发了《泾源县开展“法律八进”实施方案》,及时上报了泾源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做到了以点带面,在全县铺开了学法、用法浓厚氛围。

认真总结经验

提高工作质量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需要,马晓龙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此,他发扬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工作作风,扬长避短,发奋工作,攻坚克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一直以来,他凭借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马晓龙积极负责地开展基层司法系统法治工作。

  他围绕工作中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工作;协助领导对出台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和传达;积极深入基层,对辖区经常性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上述重点工作中,马晓龙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创新工作形式

注重普法实效

  马晓龙注重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普法效果。他用“爱”作铺垫,用“法”筑基石,以和谐泾源建设为契机,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精神,倾心营造一个和谐的法治环境,为此他积极探索做好“七五”普法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努力使普法工作更好地体现泾源特色,合情合理合法,入耳入脑入心。

  马晓龙带头打造了泾源县“大湾乡苏堡村法治文化广场”、黄花乡“红土村法治文化乡村”、泾河源镇冶家“农家法治文化休闲场所”、余洋清真寺“法治文化宗教场所”、兴盛乡下金清真寺“法治文化宗教场所”等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此外,马晓龙充分利用重要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文艺演出、学法懂法演讲比赛,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制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主题教育活动。同时,他充分利用网络、墙刊、板报、橱窗、广播、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安全法治课,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极大地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能力。

  

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宣传机制

  

  在平时抓普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马晓龙重点落实了“谁执法 谁普法”宣传机制。他经常性地深入各普法成员单位落实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情况,在“五种”普法对象中开展“谁执法 谁普法”活动问卷调查,定期邀请公安、消防、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员分别对领导干部、农民、学生、宗教人士进行辅导讲座,宣传法律法规、消防法规,以及讲解违法犯罪案例发挥警示作用。

  通过上述举措,马晓龙及时掌握了行业法律法规普及率情况,尤其突出的是以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重点,落实政策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他在学校组织开展了“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活动,在泾源县第一中学打造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成立了“青少年模拟法庭”“青少年法律咨询室”“青少年法律图书室”“青少年法制宣传室”,组织20余名青少年成立了义务法治宣传员,经常性地在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尊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从而使“七五”普法工作收到了应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