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丰赡的法学富矿

  这本包罗当代法理学前沿各种思潮、大小流派、主流和非主流、边缘和中心而异彩纷呈的杰作,或许只能且只会出自於兴中先生之手。

  很难想象,於兴中具有如此宽阔的视野、切实的感悟以及足够的耐心,得以完成如此简洁精悍却又气势恢弘的著作。朱苏力教授的背后总是隐隐约约地站着波斯纳、费孝通;高鸿钧教授“这些年开分店”的主要“商品”是哈贝马斯;许章润教授的至爱是萨维尼和历史法学派以及所谓的“汉语法学”;舒国滢教授除翻译、研究拉德布鲁赫之外,还喜欢阿列克西;已故学者邓正来教授闭关研究的是哈耶克。与以上学者和法学界那只著名的“刺猬”德沃金相反,於兴中是法学界的“狐狸”,是能产生、将产生众多刺猬的狐狸。他在书中提及,国内已经有人在他的启发下研究莱布尼茨的法学思想了。

  於兴中和国内那些关注时事、政局的“公共法学家”,以及微博上热衷针砭时弊评头论足的“大V”是两路人。他是一位纯粹的学者,一位著作“不等身”的法学家。他与江山教授、梁治平教授等自成一家的严肃学者也很不一样。他不急于建立自己的思想体系,也没有明显的一贯的学术方向。这可能与他的谦虚有关。他认为,许多东西已经被前辈说得很透,他只能添加一点点新意;也可能与他的自信有关,贡献那么一点点思想,已经够了,无须再多。谦虚和自信两种品质很自然地在於兴中身上融为一体,形成了他独特的气质。

  欲知其书,必先知其人。知其人,我们在书中读到的那些平实、简洁、精到的字句,触碰到他流露的思想之光及毫不隐藏的直白,才会不惊讶,才会知其自然、一切明了。

  这是一本站在法理学殿堂最高层,俯瞰、平视、解读当代法理学思潮全景的书。自然顺畅、逻辑谨严的背后是作者深厚的功力和卓越的智慧。必须强调的是,这座法理学殿堂完全是西方的(主要是英美)。虽然有阿玛蒂亚·森正义的理念、哈贝马斯协商性民主、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等法学思想的浓墨重彩,但这本书的主角是英美法理学。关于中国法理学的研究,它仅附带一说,只提到苏力、高鸿钧、许章润、舒国滢寥寥几位。但无论是新旧法理学,还是主流、边缘法理学,都在书中得到了全面系统、深刻且清晰的阐述。

  在一定程度上,这本书也叙述了法学思想史,但它不是一般的纯粹纵向的描述。该书还涉及了哲学、科学、社会学,但中心始终是法学。它是一本纯粹的法理学专著,也是一本法学专著。语言简洁,思想精到,没有一句废话,没有一处花哨,没有藻饰,没有故弄玄虚。但这不是一本一览无余的书,而是一本需要时不时返身回头重读的书。读过一遍之后,或许你觉得醍醐灌顶、豁然开朗,视野顿时开阔,但是不久你又会觉得,自己陷入了更多的迷惘,生发了更多的疑惑。因为它提出的问题开始纷纷钻出来打扰你,它启迪的思想开始缠绕你,逼迫你重新思考、更新思考,再次出发、再次廓清……

  这本书告诉我们,哈特-德沃金“二王”一统江湖的时代一去不复返,“无王期”已经来临。作者梳理了西方法理学各大流派,比较分析了一些重要术语,澄清了法学界概念上的混乱,呈现了社会理论与法的研究、人工智能方法的研究,首次引入“愈疗法理学”,深入介绍了“大地法理学”。除此之外,还引介阐释了非主流法理学或“小法理学”的兴起和最新动态。有大家耳熟能详的法学家哈特、德沃金、波斯纳、哈贝马斯,还有大家不是很熟悉但具有代表性的法学家威廉·推宁、布莱恩·莱特、加德纳,以及那些特殊词语:反阿基米德-笛卡尔点-线思维、愈疗法理学等,还有那些身份“特别”、富有创意的法学家,比如普芬道夫、格老秀斯、莱布尼茨、格式塔等。

  有学者评价此书将推进中国法学20年,诚非溢美之词。可以说,这本书是一座丰赡的法学富矿,它不仅仅嘉惠于法理学。虽然它的入读门槛较高,但只要你准备栖身于法学,它绝对是你不能错过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