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六项举措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北京高院发布消息称,北京法院“涉诉未成年人救助基金”自2009年底设立以来,救助了46名未成年被害人。至此,该基金已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累计达45万余元。

  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100余件,其中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分别占当年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总量的48.6%51.6%60.9%,呈明显增长态势。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充分发挥专业审判的优势和特色,通过六项举措着力探索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保护措施,通过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被害人信息保护、尊重被害人意愿促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引入执行跟踪督促机制等特色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三年来,北京法院已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信息特殊保护、心理疏导55例,促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88例。此外,北京法院还采取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监护人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对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对未成年人开展安全自护教育等措施,积极联合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多维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