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2017年例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司法研究中心暨学术委员会2017年例会在第三巡回法庭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江必新强调,要凝心聚力,明确环境资源司法研究的目标任务,有效作为。
江必新指出,当前,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环境资源司法研究工作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大有可为。
江必新要求,要抓住有利时机,推动环境资源司法研究有所作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的理论引领和决策参谋功能,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实体和程序法律制度,研究制定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司法解释。深入研究探讨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和纳入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的可行性。
江必新强调,要凝心聚力,明确环境资源司法研究的目标任务,有效作为。要定期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环境资源司法研究报告,推出一批精品案例、理论研究成果和环境司法教材。要创新方式方法,构建良好的环境资源理论研究人才与司法审判人才的培养机制,促进环境资源司法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