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517日,司法部官网发布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意见》明确,执法司法机关要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针对网络热点,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

  《意见》指出,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说明相关制度设计,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

  《意见》中另一个亮点是,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此外,《意见》还要求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判决书、裁定书、抗诉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要通过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以案释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

  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见》提出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此外,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