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服务“一带一路”研讨会举行
专家:要推动更多沿线国家同中国签订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
本报讯(记者汤瑜)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成立暨“法律服务‘一带一路’”研讨会举行。40多位专家、律师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司法合作、现代物流法律问题、“一带一路”法治人才培养、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等问题进行研讨。
中国社科院西亚非洲研究所教授朱伟东指出,要重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推动更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同中国签订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在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中就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域外送达、域外取证、外国法的查明、法律适用、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做出明确规定。同时,通过双边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对法律资料和信息的交换做出相应的安排,有助于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制度,为民商事、投资争议的顺利解决创造适宜的条件。
他还建议,应推动更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同中国签订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等,以便有效打击跨国犯罪,开展刑事司法和执法合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实施创建安全的法律环境。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教授许军珂指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法治是重要保障,而司法的作用不可或缺。中国应加强与沿线各国的司法政策和工作规划的协调,在条件成熟时加快制定双边和区域性的司法合作协议,借此与各国司法机制实现良性有效对接,从而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我国法院还应借助公正高效地审理涉“一带一路”案件,为“一带一路”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主任汪雪梅指出,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良性互动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条件,良好法治环境是“一带一路”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也是司法护航“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要求。
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给众多律师颁发聘用研究员证书时强调,“一带一路”建设过程要实现法治化,给沿线60多个国家的多样化法律寻找共识,服务人类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