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法学会召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题学习会
本报讯(记者陈创中 通讯员郑佳娜) 近日,广东省法学会召开“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专题学习会,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主持会议。会议强调省法学会全体人员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作为今后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将贯彻精神落实到省法学会“六个平台、四个基地”具体工作上。
4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项工作,希望广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为全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支撑,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总书记对广东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对广东未来工作的总定位,是统领全省各项工作的总纲领,是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广东的展开和具体化,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学会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努力推进全省法学会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接下来,全省法学会将继续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下功夫,使法学研究、立法参与、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学术交流等工作上新水平。省法学会打造的“六个平台”“四个法治研究基地”和《法治社会》期刊要努力服务“三个支撑”使命,为实现“两个走在前列”的目标贡献力量。
同时,广东省法学会要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法学会上下工作联动,在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方面要上新水平。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作为全省法学会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和根本行动指南,从新的起点、以新的要求统筹安排落实好全省法学会干部培训工作,修订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学科研究会、法治研究基地年度工作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切实做到目标更明、工作更实、联系更紧、服务更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