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海商法学会2017年年会在武汉举办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近日,长江海商法学会2017年年会暨长江水环境保护法学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武汉举办。
长江海商法学会举行
2017年年会
会议之前,长江海商法学会先召开五届四次理事会。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出席会议,并宣读《中国法学会关于同意长江海商法学会更换会长的批复》。根据长江海商法学会章程,经中国法学会和湖北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理事会全票通过改选会长、吸收新会员等决定,审议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和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在长江海商法学会2017年年会上,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代表中国法学会对长江海商法学会在本届领导班子带领下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肯定,希望长江海商法学会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国内知名海商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和高级实务人才,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
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对此次会议召开表示祝贺。万学斌说,长江海商法学会立足于长江经济带国家发展战略,依托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实践,密切联系长江航运发展实际,始终站在长江海商事理论研究前沿,为长江经济带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近年来,湖北省法学会与长江海商法学会密切配合支持,深化务实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湖北省法学会与长江海商法学会将进一步强化合作、共谋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淑梅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武汉海事法院近年来海商事审判、执行工作、保护长江生态发展、化解社会矛盾、学术调研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长江海商法学会与武汉海事法院的交流合作,服务新形势、新挑战下的长江海商事审判工作和“长江经济带”的重大战略部署寄予殷切希望。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在致辞中肯定此次会议是将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建设国家战略贯彻到海事司法实践的一个有力举措,是对“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的具体落实。希望武汉海事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周强院长关于“建设有影响力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要求,不断提升司法能力;积极争取中国法学会的领导支持,投入更大人力物力,支持、推动学会跨越发展,做实做强长江海商法学会,进一步发挥长江海商法学会资源优势,服务长江流域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长江海商法学会会长吕小武表示,近年来,武汉海事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加强海事审判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长江经济带”战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武汉海事法院与长江海商法学会联合组织撰写《充分发挥海商海事审判职能,服务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绿色发展》,该调研成果通过省法学会报送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服务领导决策;先后提交了《环境侵权受害者权益司法保护研究》和《严格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研究》等报告。下一步,武汉海事法院将继续抓好长江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建设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等重点任务,为把长江经济带发展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研讨长江水环境保护法律问题
在随后举行的研讨会上,华中港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梁立旭,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合作导师邱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规划部部长、学科办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高利红,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廉政监督员毕东升分别作主题演讲。
与会者围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的非法采砂、黑码头以及推动海事刑事审判、实现海事审判“三审合一”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长江海商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侯振坤主持会议闭幕式,并为中国海洋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梅宏等获奖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法学会、长江行政管理机关、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单位领导和专家学者、会员单位10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