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检察加强民行监督能力检察建议被采纳率高达95%
本报讯(记者时婷婷 通讯员 徐蓉 陈学家) 利用伪造的证据,医院股东伙同会计企图“瓜分”医院执行款,幸亏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民行部门及时出手,才维护了合法债权人的权益。这是迄今为止扬州市检察机关查处的案值最大、影响最大的虚假诉讼案件,也是扬州市检察机关民行监督工作效果的有力体现。
2014年4月23日,陈某等人将扬州市广陵区广济医院(以下简称广济医院)起诉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判令:广济医院偿还借款本金25449600元及利息6135888元。法院判决后,陈某等人于2015年8月6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对本案调查询问,检察机关发现,陈某等人是该医院股东,实际涉案欠款仅有5000多万元,为企图参与分配广济医院6000余万元执行款(申报债权达2亿元),陈某等人伙同会计伪造了证据,并通过虚假诉讼骗取法院生效调解书。案发后,扬州市检察院在及时向市中级法院发出4件中止执行的检察建议的同时,还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6件,目前已刑事立案6人。
近年来,扬州市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加强民行监督能力,结合各地经验印发了《扬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方案。在建立与同级法院形成“分管领导直接对话、对应部门紧密协作、承办人直接沟通”的层级联系协调机制的同时,通过个案汇报、案件评查、专项调研等方式,帮助基层院提升挖掘线索、发现问题、调查核实的能力,为全市确保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夯实了坚实基础。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定期进行案件评估工作,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在全市迅速开展相应“小专项”活动,指导各基层院以点带面纠正同类问题。其中,根据最高法、最高检部署,监督法院就执行案款积压、未及时发放给被执行人的问题,开展执行暂存款专项清理,共清理发放暂存款1.6亿元。
据了解,2016年以来,全市共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40件,法院采纳228件,采纳率95%,促成执行和解1件,移送犯罪线索7件、刑事立案6人。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