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东莞海事巡回法庭开审
为群众送来效率与便利
“庭后送达调解书,休庭。”一场海事案件的庭审在广东省东莞市水乡管委会一锤定音。4月7日,广州海事法院东莞巡回法庭用不到30分钟的时间,当庭调解审结了一宗船员劳务派遣纠纷案件,双方握手言和。据悉,这是该巡回法庭自3月28日揭牌成立以来首次审理海事案件,打破了东莞海商海事案件要到广州开庭的传统。
广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柳东表示,为深度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和海洋强国战略,东莞巡回法庭以“设在老百姓家门口的海事法院”为出发点,将为东莞市港航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海事司法保障与服务。
巡回法庭首次审理海事案件
“太方便了!”庭审结束后,还未走出法庭,被告诉讼代理人高齐生感慨地说,原本以为要到广州应诉的,没想到能在东莞家门口就把案子结了。
该案案情简单,作为原告方的广州某船员劳务公司与被告东莞某海运公司,自2013年9月17日起签订船舶配员服务协议,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船舶配员服务,派出23名船员到被告公司的船舶上工作。然而,海运公司却拖欠了原告包括船员管理费、船员路费、健康证报销费用、船员工资等费用共计63万余元。为了追回款项,船务公司一纸诉状把海运公司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审判员围绕原告提出的追讨金额、还款日期以及相关证据向高齐生进行了核实。“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被告认为都是真实合理的。但由于市场持续疲软的原因,导致被告在支付原告劳务报酬方面的工作比较滞后,被告也积极筹集资金支付原告所有费用。”被告代理人高齐生表示,目前,被告公司已经向原告公司支付了大部分欠款。对此,原告代理律师也表示,被告已经支付了部分费用,所以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余款19万余元。
该案审判长宋伟莉认为,基于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法律关系都没有异议,被告海运公司在原告提出诉讼后已主动支付了大部分的费用,双方当事人属于诚实可信的。最终,在合议庭的调解下,余下的19万余元款项按被告提出的分10期进行还款,双方签订了调解书。
从开庭到休庭,只花了不到半小时,背后的意义却非比寻常。过去,这类海事案件从立案到审判,这些程序都要在广州海事法院进行,当事人其间需要多次往返东莞与广州。作为广州海事法院东莞巡回庭设立以来的首场庭审,这场官司开了东莞市民在家门口进行海事纠纷诉讼的先河,拉近了广州海事法院与东莞群众在空间上的距离,提高了法院办案效率。
年内再增设三个地方巡回法庭
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叶柳东介绍,东莞辖区内有东莞港等众多港航企业,巡回区内纠纷多,每年海商海事案件达100多宗,约占广州海事法院案件总量的5%~7%,案件多集中在私人合伙造船发生纠纷、港航企业与船东因货运发生纠纷以及船员工资纠纷这三个方面。
由于海事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涉及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与一般案件有较大的区别,审理涉外的海事案件更是要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对法官素质要求非常高,不仅要求海事司法专业知识扎实,对外语水平也有很高的要求。因此,按照规定,过去东莞辖区内所有沿海海域、与海相通的内河水域、港口及其岸带的海事海商纠纷案件都要到广州海事法院进行审理。
为了切实服务辖区内的诉讼群众,广州海事法院党组提出了建设东莞巡回法庭的方案,这一方案得到了广东省高院、东莞中院、东莞水乡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东莞巡回法庭设立以后,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或者是履行地、侵权损害发生地在东莞的海事纠纷案件,都可以在东莞巡回法庭进行审理。”叶柳东介绍,涉及东莞的案件,广州海事法院委托东莞法院协助当事人立案,同时和水乡管委会沟通,常驻几名工作人员在这里接收有关当事人起诉状等材料,并由广州海事法院海商庭资深法官不定期到东莞巡回法庭审判案件。
在东莞巡回法庭设立伊始,广州海事法院审判团队先后前往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海事局、东莞港务集团等多个单位实地走访,对走访单位在海事司法与服务中遇到的问题等进行交流与探讨,逐一记录诉讼单位与群众提出的建议,并耐心回答走访单位提出的问题。
叶柳东指出,建立东莞巡回法庭,要切实了解、倾听港航企业、人民群众对海事司法的需求,针对海事司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不断使广州海事法院海事司法巡回审判模式贴近诉讼群众需求,及时化解纠纷,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海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国在国际海事司法领域争取更多话语权。
作为深度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和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为广东打造海洋强省提供司法保障,广州海事法院出台了《广州海事法院关于积极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意见》,旨在以优质高效的海事司法,推动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的进程。
为确保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更好地为辖区内的港航企业提供优质的海事司法服务保障,广州海事法院先后设立了徐闻巡回法庭、乌石巡回法庭、博白巡回法庭、南澳巡回法庭、东莞巡回法庭等五个地方巡回法庭。据了解,东莞巡回法庭是广州海事法院在珠三角设立巡回法庭方案的开始。在完善巡回法庭运作机制的基础上,广州海事法院将进一步总结相关经验,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海事巡回审判模式”,紧紧围绕实施海洋强国、“一带一路”以及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计划4月底在广州南沙区设立广州海事法院广东自贸区巡回法庭,并争取年内在阳江和江门设立巡回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