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部门联动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一季度破案1200余起

  本报讯(记者汤瑜) 近期,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会同相关部门,连续打掉2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1人,初步核实全国案件300余起。同时,派出3个工作组赴南昌、厦门、广州等地,打掉3个为诈骗团伙提供短信平台服务的电信网络诈骗产业链犯罪团伙,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

一季度破获

电信网络诈骗案1200余起

  3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十支队政委曹广智表示,今年1月1日至3月29日期间,北京市内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000余起,同比下降40%,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同比下降60%。同时,刑侦总队破获本市及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00余起,其中破获本市案件400余起,同比上升90%;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人,同比上升60%。查控中心共冻结止付涉案账号16万余个,冻结止付涉案资金3亿余元,实现了公安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两降两升”的工作目标。

  今年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分析整理出多起以收取服务费为由假冒办理贷款的电信诈骗案件,并对此成立专案组开展缜密侦查,对案件的资金流、信息流循迹追踪。经多次实地摸排后,最终确定隐匿在北京昌平区的两个犯罪团伙。

  2月16日,刑侦总队组织昌平分局,调集百余名警力对该犯罪窝点开展抓捕行动,当场抓获以乔某某(男,26岁,吉林省农安县人)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39人,当场收缴电脑、诈骗录音等大量涉案物品,初步核实涉及全国诈骗案件140余起。

  2月24日,刑侦总队会同昌平分局组织150余名警力对另一个犯罪窝点开展集中行动,抓获以张某某(男,29岁,江西省万安县人)为首的犯罪嫌疑人42人,现场收缴电脑、业绩单等大量涉案物品,现已初步审查、核实全国诈骗案件150余起。

  此外,刑侦总队根据今年1月份破获一起案件的深挖,得到了一个有关专为诈骗团伙提供短信平台服务的电信网络诈骗产业链犯罪团伙的线索。对此,刑侦总队会同网安总队、海淀分局成立工作组,连夜分赴广东、福建和江西三省多地开展侦查抓捕工作。

  3月9日,工作人员在江西省南昌市将嫌疑人徐某某(男,30岁,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县人)等2人抓获;3月10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将嫌疑人林某某(男,33岁,福建省永定县人)等5人抓获;3月13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工作人员兵分三路,在3个犯罪窝点将嫌疑人李某(男,36岁,湖南省郴州市人)等18人抓获。

  经审查,上述犯罪嫌疑人对其利用技术手段帮助他人实施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利用支付二维码盗取事主资金

  近几年,第三方支付平台不断兴起,付款方式也越来越便捷,特别是通过手机进行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最简便的就是扫二维码支付。但是二维码为我们带来便捷的同时,往往也增加了风险。

  赵某是一名微商,在朋友圈卖化妆品。2016年4月24日上午11时许,一名微信昵称叫“美美”的人加了她的微信,称想买一支眼霜。赵某为其推荐了一款,价格是288元,“美美”同意购买。付款时,“美美”称微信红包支付的金额超了,让赵某发一个二维码,扫码付款。赵某就发了一个收款二维码给她,但“美美”说不对,让小赵进入微信钱包首页,将付款码的二维码发给她。赵某按照对方说的将二维码发了过去。但是对方说二维码超时失效,让再发。于是赵某又重新发送,前后一共发了3次付款二维码。此时,短信提醒赵某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分3次消费共计1500元。

  2016年10月10日,有网民称,北京出现“违章停车扫二维码交罚款”的罚单。根据网上的信息,北京警方找到了发布信息的张女士。据张女士介绍,10月9日23时许,她发现自己停放在路边的汽车上贴有“扫二维码交罚款”的“违章罚单”,她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后,出现“向某交通支队转账200元”的界面。由于账户内资金不足,张女士未转账成功,在朋友的提醒下她怀疑遭遇诈骗。警方通过大量走访摸排,锁定了嫌疑人杨某。经查,杨某伪造了罚单,留下自己的微信转账二维码,打印后在街头张贴。随后,杨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揭秘二维码诈骗手段

  北京警方介绍,支付二维码是常用的二维码的一种,是我们在购物消费时所使用的。这种二维码分为两种:一种是收款二维码,一种是付款二维码。两者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如果将这两种二维码混淆,很容易遭受财产损失,案例中的赵某就是如此。

  警方也表示,赵某的情况大家不要过分担心。因为现在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为了保证用户的资金安全,对支付二维码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当对付款二维码进行图片保存(截屏操作)的时候,付款二维码会立即失效,必须重新生成。这样就避免了犯罪分子远程骗取事主付款二维码盗刷事主资金的可能。值得一提的是,截屏会使付款二维码失效,如果使用另一台手机拍照的话,二维码依旧是可以使用的。

  此外,除了混淆收付款二维码实施诈骗,偷梁换柱也是常见的一种模式。犯罪分子将一些正规的二维码偷偷更换成自己的收款二维码,事主在付款的时候将资金转账至犯罪分子的账户上。有的犯罪分子甚至将木马病毒链接制作成二维码,当事主扫码的时候,犯罪分子就会直接盗刷事主手机银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