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湖北样本”

    2016年,中国法学会、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4次就湖北省法学会理念创新、四个转变、政治引领、工作成效作出批示肯定;2016年,在中国法学会年度全国省级法学会综合考评中,湖北省法学会考核分数为93.75,位居全国前列。在回答地方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时,湖北省法学会展示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样板。

 

    本报讯(记者田雄 通讯员张永安)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地方法学会如何履行职能、奋发有为,是地方法学会长期探索思考的问题。近日,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湖北省法学会2016年工作总结上作出批示:“湖北省法学会2016年的工作总结,可谓内容充实、亮点纷呈,为地方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展示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样板,值得在全国学习借鉴。”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傅德辉作出批示:“应予宣传。”

    地方法学会究竟“干什么、怎么干”?本社记者通过对湖北省法学会进行采访,寻找答案。

不求轰动效应

但求务实管用

    “法学研究力戒形式主义,落实在选题层面,就是把‘近、小、实’作为检验选题是否科学的评价标准。‘近’就是贴近省情,贴近现实,贴近基层群众,不好高骛远;‘小’就是切口要小,从小问题入手,以小见大开展研究;‘实’就是实在、务实,题目、行文和结论都实实在在,不搞花拳绣腿,多一点实在的关注,致力于回答问题、解决问题。”湖北省法学会会长郑少三如是说。

    记者了解到,2016年湖北省法学会始终坚持把“接地气”研究作为立会之本、立业之基,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注重抓好法治湖北、平安湖北建设中的难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努力回应领导群众关切。

    “如何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如何发挥海商海事审判职能,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如何避免‘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如何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如何引导‘走出去’企业依法经营,维护企业权益,有效防范风险”?去年5月,根据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的指示,湖北省法学会迅速组织10多名法学专家学者,围绕相应主题调研,在一个多月时间内,先后形成一批高质量成果。其中,《坚持和完善“建设性执法”的理念和做法,避免“案办完了、企业垮了”事件发生》《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五条建议》《充分发挥海商海事审判职能,服务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研究成果,通过《专报》报送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被省直相关部门采纳。

“四个转变”到位

专家走出校门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告诉记者,应用对策研究不同于单纯学术理论研究,要想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就得走出校门和书斋,深入到火热的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实践中去,保持对现实的高度关注,在调查中发现问题,在研究中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

    如何让法学专家学者跳出“象牙塔”,融入法治湖北、平安湖北实践?记者了解到,去年,湖北省法学会着力在“四个转变”上下功夫,取得明显成效。工作重心由法学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向立足于解决问题,尤其是解决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的实际问题转变,让“问题导向”研究方法入脑入心;工作平台由自办论坛为主向多元化、多层次合作交流转变,形成联手攻关、协同作战的“大研究”格局;工作方法由一般号召向落实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转变,使重点、难点工作取得突破;自身建设由粗略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省法学会机关呈现出奋发有为新气象。

    采访中,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宁立志告诉记者,在接受湖北省法学会关于“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立项后,省法学会并没有“大撒手”,而是主动牵线搭桥当红娘,派员带领课题组成员先后到省工商局、省食品医药监督局等部门开展调研。在专题报告起草过程中,省法学会始终保持与课题组的协调互动,为专家学者走出校门获得真实情况排忧解难,大开了方便之门,起到了很好的服务保障作用。

    “大学者,非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用我国著名教育家、曾任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先生的名言,给记者讲述这样一个理念:为大师者,必有其气质风范。敢于说真话的学者是令人尊重的。

    法学、法律工作者都是做学问的人,搞研究、得结论要坚持不唯书、不唯上、不唯众、不唯己,只唯实。不能为书本上已有的结论所左右,不随波逐流,不能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将主观意识强加于客观事物。从苗头性问题中总结出带倾向性的问题,从杂乱无章中总结出带规律性的东西,从一般个体中总结出带全局性的东西,切实做到讲实情、建真言,真正做一个不忘初心、永跟党走,心地坦荡、正直磊落的法学家。

    去年以来,湖北省法学会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强力推进“短平快”研究、扎实抓好课题研究、创新开展论坛研究、积极推进智库研究,取得一大批优秀研究成果。有10项成果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57项得到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批复或采纳,12项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复或采纳。受中央政法委员会,湖北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委托,圆满完成《中国共产党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条例》(代拟稿)、《湖北省政法机关典型案(事)件选编》等重大项目的编撰起草任务,受到中央政法委、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

高位求进实干

争创一流业绩

    记者在湖北省法学会机关干部中采访,听到最多的是湖北省法学会党组倡导的“三个经得起”和“三个力争进入”的军令状,这就是:“办文要经得起推敲、办事要经得起核查、建言要经得起检验”;中国法学会综合考核的工作,力争进入先进行列;省委、省委政法委部署的工作,力争走在各部门前列;上级部门委托牵头落实的工作,力争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切实以每个人的争先创优推动整体工作的争先进位,蓬勃发展,以每个人的勤奋努力创建省法学会一流的工作业绩。

    打开湖北省法学会2016年工作总结,发现上面实实在在地记录了他们的轨迹:中国法学会、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4次就湖北省法学会理念创新、四个转变、政治引领、工作成效作出批示肯定;在中国法学会年度全国省级法学会综合考评中,湖北省法学会考核分数为93.75,位居全国前列;向中国法学会“第十一届法学家论坛”推荐论文245篇,22篇获奖,湖北省法学会获奖论文总量第一名,优秀组织单位奖第一名;省法学会向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推荐论文214篇,19篇获奖,其中获一等奖4篇,二等奖6篇,湖北省法学会获优秀组织特别贡献奖;推荐28份成果参加“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湖北省法学会获优秀组织奖;全省103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法学会,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湖北省法学会机关党支部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先进党支部;湖北省法学会被省委宣传部、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去年4月,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实地考察湖北省法学会工作后指出:“湖北省法学会工作有特点、有成效、有影响,是全国法学会系统以有为谋有位、以有位争取更大作为的典型代表。”7月24日,王乐泉在《湖北省法学会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上批示:“湖北省法学会半年工作总结所述该省法学会工作很有特色,特别是他们所提出的‘四个转变’很有新意并发人深省。这是对法学会工作的实化、细化,值得各地法学会借鉴。”7月27日,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政法委书记王晓东批示:“王乐泉会长的重要批示对我们是很大鼓励和促进,我们要认真落实好。”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湖北省法学会负责人表示,将以领导的批示鼓励为动力,在新的征程中,奋发推进湖北省法学会工作“高位求进”,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