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面锦旗浙江龙游检察院一定要收下

    本报讯(记者田雄 通讯员林建平 黄晶) 前不久,浙江芯特科技公司董事长邓友桢带着他的礼品——一面写有“服务企业,保驾护航”8个字的大红锦旗来到浙江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满怀感激地将锦旗递到该院侦监科科长吴炜手中。“这面锦旗,你们一定要收下。” 邓友桢对副检察长李军和吴炜连声道谢,称检察院帮了芯特公司的大忙。

    原来,前段时间,浙江芯特科技有限公司发现公司内部掌握整个销售渠道的一名业务员出现问题,该业务员没有将打入其个人账户的大量货款及时上交公司,造成公司资金链紧张。

    该公司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了解后,因企业提供不出该业务员的销售对账单,认为证据不到位,无法认定此业务员构成挪用资金罪,于是没有受理案件。

    正当企业负责人一筹莫展之际,邓友桢看到办公桌上放着的“检企联系卡”,邓友桢是龙游县政协常委,他想起曾经参加由该县检察院和县工商联联合开展的一系列服务非公企业活动,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检察院反映问题。

    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收到这条监督线索后,非常重视,立即将线索转至侦查监督科处理。科长吴炜认真听取了邓友桢反映的具体情况,当天就到公安机关向办案民警了解该案不受理的缘由。在仔细梳理、分析了现有的证据后,吴炜认为,该名业务员存在挪用资金罪的重大嫌疑,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有条件在完善证据链后对其立案侦查。

    两天后,公安机关和龙游检察院召开了一场研讨会,公安机关经侦大队负责人、该案主办侦查人员、龙游检察院主管刑事侦查工作的副检察长、侦监科相关人员参会。会上,吴炜向侦查人员建议对该业务员的行为展开前期初步调查,并表明一定要尽全力保障非公企业利益不被侵害的坚定决心。公安机关在龙游检察院的督促、引导下,立即安排侦查人员对该业务员开展初步调查,同时前往该企业的客户企业调取销售单据和证人证言。

    该业务员在得知公安机关对其挪用资金的情况进行初查后,感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遂主动与企业联络,并将其扣留的100余万元货款上交公司。该公司获得及时止损,公司与雇员之间的矛盾也得到缓解。

    浙江芯特公司的困难能够迅速得到解决,得益于龙游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十八条意见”和浙江省检察院“二十一条意见”,对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高度重视。

    实际上,龙游检察院早在2016年5月即建立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及时出台了《龙游县人民检察院、龙游县工商业联合会共同保障和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设立驻工商联检察服务站。因此,在获得相关线索时,能够在第一时间果断出击、主动介入、有效监督,及时帮助企业挽回损失。

   “以前觉得和检察院的距离挺远的,没想到检察院能这么贴心,及时帮我们排忧解难,除了感谢还是感谢!”邓友桢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