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部门印发意见加强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和规范管理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杨清涵) 日前,环境保护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级环保部门、民政部门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和规范管理,进一步发挥环保社会组织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使其成为环保工作的同盟军和生力军,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格局。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环保事务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基本形成与绿色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定位准确、功能完善、充满活力、有序发展、诚信自律的环保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针对此前存在的环保社会组织管理缺乏规范、质量参差不齐、作用发挥有待提高,以及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环保社会组织的认识需要转变等问题,《指导意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环保社会组织工作,做好环保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完善环保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加强环保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推进环保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四项主要工作。
《指导意见》同时明确了环保部门、民政部门的职责,并指出要通过建立工作机制、规范服务管理、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指导意见》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