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撸起袖子”严惩暴力伤医
近年来,在预防和惩治暴力伤医事件,改善医患关系方面,国家各部门相继出台不少政策和法规。医患关系有所缓和,但“暴力伤医”事件依然频发。究其背后原因,与“医改”推进缓慢有必然联系。
今年全国两会上,“暴力伤医”依然是热点话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自2014年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至今,已连续4年提出。同时,今年的“两高”报告,也均提及依法惩治涉医犯罪,维护医疗秩序。代表们也呼吁,要严惩暴力伤医,从严从快从重惩处威慑犯罪分子。
近年来,在预防和惩治暴力伤医事件,改善医患关系方面,国家各部门相继出台不少政策和法规。医患关系有所缓和,但暴力伤医事件依然频发。
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预防暴力伤医案件最关键的因素,是提高整个社会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但在短期内很难有明显改观。但是,针对医患之间“经济对立”这个矛盾爆发的“扳机点”,可以通过“医改”举措的实质化深入,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便利就医流程,使得患者在接受诊治的同时有获得感。
有法不依纵容“医暴”
胡晓翔认为,医患冲突是不可预料的,(近年)突发性的恶性伤人案件层出不穷,在严惩的同时,要呼吁“人文关怀”的回归,不仅指医疗场所,而是需要在整个社会重塑人文关怀氛围。
在法律规制方面,他表示,多年来,大家包括有些医界自己人普遍误以为,现行的法律规制尚不足以依法处置医闹,那么处置不力,也就是应该的。围绕诊疗场所秩序维护,明明是有法可依,但有法不依,纵容了“医暴”。事实上,《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规制“医闹”(涉医违法犯罪)已经有足够明确、细致的规定,并不存在无法可依这个理由。
面对诊疗场所治安秩序不稳,甚至恶性伤害医务从业人员事件,国家有关部门多次联合发文。《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等相继出台。
“以上这些权威文件,没有一件认为规制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医闹无法可依的,相反,针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医闹)的不同情形,指导各级有关部门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不同条款予以精准打击。近日,最高法和国家卫计委发布的涉医犯罪典型案例,更是生动的教科书。”胡晓翔说。
他认为,这充分说明,当下的第一要务是有法必执、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莫再探头缩脑,相关部门理当赶紧“撸起袖子”出拳!
医患在经济上矛盾对立
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相关情况,同时公布5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
在公布的5起案件中,有2起主要是由经济因素引起的。如,在卢德坤故意杀人案中,卢德坤主观认为,系广东省东莞市长安医院医生刘某某的诊治错误导致其花费数万元,且妻子为此与其离婚,遂决定报复刘某某,用菜刀猛砍其头部颈部等处。
另外一起贺正平故意杀人案中,贺正平因无转诊证明,且未事先申报,其在益阳市中心医院的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下降10%。贺正平认为此系岳家桥镇卫生院未为其开具转诊证明所致,要求该卫生院补偿,被卫生院拒绝,后欲搬走卫生院医生办公室电脑,被卫生院工作人员孔某出面制止,最终贺正平将孔某10岁儿子砍伤。
胡晓翔认为,暴力伤医现象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经济确是重要的因素。因病致贫或者因贫耽搁诊疗并不罕见,公益性医疗机构的九成运营经费来自于“病人头上刮”。医患之间本应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关系,但经济上却是矛盾的对立关系。
“从全国各地可以查得到的数据来看,维持公立医疗机构运转和发展的经费来源,基本上还是九成左右来自于业务创收,目前改变并不明显。另外,从患方的感受来说,主要影响因素是自付比例和总额。”胡晓翔说。
2016年8月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胡晓翔说:“保障人民健康,保障是确保拥有,也就是说,买得起时,要能够买得到。买不起时,就得给老百姓!健康权是积极人权,政府、国家负有实现的义务。基本医疗服务的未来走势,一定是全民均等化地免费享有,这才是实质性医改的核心内容。”
他认为,支撑公立医院医生薪酬和福利的应是社会保障。同时,从患者方来讲,在追求医保全覆盖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注意报销范围和比例。
期待实质性“医改”
在胡晓翔看来,老百姓依然看病难、看病贵,暴力伤医事件频发,与实质性医改不见眉目有很大关系。
3月22日,《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4月8日起,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同时,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将规范调整。
根据方案,医事服务费从三级到一级医院,同职级医生递差10元,三级医院的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知名专家分别为100元、80元、60元;但是,患者“自付金额”却是统一的副主任医师20元、主任医师40元、知名专家60元。
对此,胡晓翔持观望态度。他表示不知是否还有其他的调控措施,否则,从这个门诊的医事服务费设计来看,分明是鼓励患者有病尽量去三级医院,尽量看知名专家。可见,此举并不能改善三级医院人满为患的现状。
此外,本次改革,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规范调整。上调项目包括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如普通床位费从现行28元调整为50元,二级护理从7元调整为26元,阑尾切除术从234元调整为560元,针灸从4元调整为26元等。降低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
“这是近年来‘医改’理论界达成共识的具体体现。如此设计,有其‘正面意义’,同步强令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以彰显医务人员的价值,克制以药养医和以检养医。”胡晓翔说。
根据卫生部门测算,此次改革通过“一升两降”的结构调整,全北京市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总体费用负担没有增加。
据此,胡晓翔认为,患者总体费用负担没有增加固然是幸事,这也是目前国内各地“医改”总结时的“通说”。“总体费用负担没有增加”不能直接解决“看病贵”和因病返贫与因贫无医这些痼疾。所以,“患者总体费用负担没有增加”这个改革标的,最多只能是近期的阶段性追求,而不能作为改革的终极关怀。
“这是北京地区‘医改’的一大步,可喜可贺可期可待,但只是党中央要求的实质性医改伟大工程中的一小步,各地政府亟待加力。”胡晓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