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商务法(草案)》征求意见研讨会在京召开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近日,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法大智库共同主办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征求意见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赵旭东主持会议,并代表主办方对出席会议的各位专家和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赵旭东说,本次研讨会将研讨主题分为10个专题,分别为草案总则、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电子合同、电子支付、快递物流与交付、电子商务数据信息、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跨境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等。
20余位专家就研讨主题进行了开放、细致、深度研讨。研讨会决定在会后将本次会议的书面研讨成果作为智库报告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相关部门,希望为电子商务法的立法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
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网规处处长白谨毅,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处长司周燕应邀出席会议,并分别就电子商务主体的登记、监管问题与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讨论。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赵旭东,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慈蕴,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薛军,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大兴,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刘继峰,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美国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刘承韪等2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并就相应专题发表意见。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根据我国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现状,制定《电子商务法》十分必要。《电子商务法》可以破除制约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的体制障碍,优化电子商务的营商环境,激发电子商务的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为电子商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但是,《电子商务法(草案)》仍存在一些问题,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概念模糊,导致主客体混同;少量规定与《侵权责任法》《消费者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存在冲突,需要进一步衔接等问题。
赵旭东进行了会议总结后,会议圆满结束。与会专家学者及领导热烈深入的研讨使本次会议成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