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发布公告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近日,第五届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就评奖事宜发布公告。为了奖励刑事诉讼法学领域优秀科研成果,促进青年刑事诉讼法学科研队伍研究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推动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科研活动繁荣发展,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第五届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请有意申报者,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评奖范围和条件是:参评科研成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对立法和司法实践有一定参考价值;参评的科研成果无论是个人独立完成还是合作完成,所有作者均限于197211日以后出生;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且需征得其他合作作者的同意,为鼓励独创,如出现合作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以外的其他作者同时申报了独著成果,该合作研究成果不能参与评奖;参评科研成果必须是刑事诉讼法学领域的学术论文或专著,专著不含教材、大纲、译著、论文集、案例集、工具书、综述、普法读物;参评的科研成果必须是2015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本次评奖分论文奖和专著奖两类,论文奖一等奖13篇、二等奖35篇、三等奖510篇;专著奖一等奖12部、二等奖24部、三等奖46部。

    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应是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理论创新意义和实践意义,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著作权争议的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成果。

    具体评奖标准是:一等奖作品在学术上有创新,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受到同行专家重视和好评,对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起到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现实问题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或产生了积极效果。二等奖作品在学术上有一定创新,受到同行和专家好评,对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起到推动作用,对解决现实问题有参考价值或已收到一定效果。三等奖作品在学术上有独到见解,对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起到推动作用,对解决现实问题有所帮助,并受到有关部门和同行专家的好评。

    参评者按照自荐的办法向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直接提出申请。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