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法治元素”

   政府工作报告深得人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的各项工作都带有鲜明的法治色彩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透露出浓浓的“法治元素”。

 

  3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本届政府作工作报告,引起了各界的强烈反响,记者统计,在会场前后共赢得了42次热烈掌声。

  通读篇幅1.86万字、比去年少了1000字的政府工作报告不难发现,每一句话背后都有深刻的内涵,其内容涵盖了我国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还集中反映了社会各方的诉求,体现了集八方智慧,聚各方共识的理念。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社会法制委副主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施芝鸿在解读今年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时就用“四个很”来评价,“政府工作报告很接地气、很有底气、很有锐气、很长志气。”

  他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介绍,报告列举的15个方面的困难和不足,反映了本届政府有直面问题的勇气,有实事求是之心,无哗众取宠之意,“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对实体经济发展、企业家和人民生活的难处给予有温度的回应和承诺,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

  政府工作报告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给了一个“大礼包”。另外,敏锐的代表委员在这“大礼包”中也发现了浓浓的“法治元素”。记者也发现,不管是从政府施政,还是到改革措施的落实,再到法律政策的执行,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离不开“法治”这两个字。

  

“法治政府”很受关注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注意到,在提到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时,李克强总理用了较大的篇幅来论述在未来一年里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职情况,他指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包括批评意见。

  “通读完政府工作报告,给我一个很明确的信息就是,这届政府在努力打造一个全面依法施政的‘法治政府’,很鼓舞人心。”全国政协委员李欣蓉表示。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统计发现,整篇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法”的频率高达60多次,绝大部分都与“法律”“法治”“依法”“执法”相联,其中“法治”一词就出现了不下10次。

  对此,打造“法治政府”成为代表委员建言献策的热词,纷纷为打造“法治政府”出谋划策、提建议。

  3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分组讨论上,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罗殿龙说,政府工作报告以较大篇幅全面展现了人民政府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和显著成绩。

  他建议,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级政府要不断规范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积极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

  他还表示,政府要发挥行政执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和资源优势,加强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创新社会治理,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构建覆盖社会管理全领域的基层社会治理网络。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志刚说,政府工作报告是一个实事求是、令人振奋、催人奋进的报告,是一个朴实无华、接地气的报告。

  李志刚表示,“报告提出了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和盗窃、抢劫、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犯罪等工作任务,我们一定要加强法治建设,进一步依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则建议,政府继续加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希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监督机制等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他还表示,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共服务部门加大与“两院”的沟通交流,共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尽快建成覆盖各地区各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信息共享平台,共同形成打击犯罪,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合力。

  全国政协委员张连珍则对实现和谐社会环境对政府提出建议,希望政府“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全国政协委员王富玉围绕如何提高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时说,要明确政府的责任边界,做到履职不越位、担当不缺位、尽责不错位,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要交给社会组织。同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闹访、缠访、医闹、学闹等问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治国需要举国上下的共同参与和合力推进,要从立法层面尽快启动现行法律、法规、行政条例与宪法一致性的审查修订工作;各级党政机关应带头遵法守法和依法行政;各级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切实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全国政协委员彭雪峰在政协小组谈论发言时说。

  同时,彭雪峰围绕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还提出,要让法治走到基层。他表示,实现法治,重在基层,难在农民,应采取措施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规范涉农行政执法,提高农民对法律权威和法治建设的信心。

依法治“僵尸企业”

  

  扎实有效去产能,依然是这届政府的2017年重要任务,而要实现产能的转型升级,就免不了要淘汰一批能耗高、效益低,甚至光投入不见产出的“僵尸企业”,而对于如何处理这些“僵尸企业”也是代表委员关注的问题,更是近年来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话题。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依法治理“僵尸企业”,他指出,要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坚决淘汰不达标的落后产能,严控过剩行业新上产能。

  对此,代表委员围绕如何依法治理“僵尸企业”,发表了看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监会原主席刘明康在36日政协会议经济联组会议上表示,要治理“僵尸企业”就需要多头并进,有配套措施。

  他建议,首先是加大对新《企业破产法》实施运用力度,在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给濒临破产企业更大的经营管理灵活性,并严格监控,减少滥用的道德风险,提高重整重组的可能性。

  “同时,借鉴先进经验,在国家层面建立唯一的破产法庭,建设专业的破产处置队伍,规范破产秩序,提高法律权威性和执行力,有力支持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另外,加快金融机构破产立法,以此推动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最大程度保护存款人和消费者利益。”刘明康说。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政协副主席、海南省委统战部部长王勇表示,一大批“僵尸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这对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王勇建议,必须看到,破产案件审判不是法院一家之事,一个企业破产背后牵扯到许多家庭的生计问题。因此,要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搭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企业破产处置机制。同时,要建立企业破产预警机制,对可能进入司法程序的“僵尸企业”,明确部门分工,妥善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职工社会保险缴纳、税收减免、财产变现、土地性质和功能变更等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长三角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志彪则建议,用经济政策和环保政策消灭“僵尸企业”,不要过多使用行政手段。

  来自经济界的全国政协委员王路则认为,“僵尸企业”解决不好就会成为一个老大难问题。他建议,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处理,严格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这可能会使银行隐性不良贷款显性化,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对银行利润只降不增的硬性要求。

  “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政府方面,要做好引导、宏观调控;市场方面,要建立公平公正法治化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行为;社会方面,需要更多公众参与,共享共治共建,从而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有效治理模式。”王路说。

  

热议“依法慈善”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慈善法,在过去一段时间里,随着社会上不断出现的“慈善争议事件”,慈善法在本次两会上也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话题,而“依法慈善”更是首次出现在了政府工作报告中。报告指出,要依法推进公益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王名一直关注慈善领域的发展。他分析称,报告中的这句话有两个关键点,首先是依法,“伴随慈善法的实施,今天我们再谈论慈善,就有了一个很重要的制度框架,那就是慈善法。”王名说,慈善法从去年91日开始正式施行,目前看,还有很多内容没有落实。其次,公益和慈善首次并列明确提出,而在以往,报告中则是“慈善事业”。

  王名认为,慈善法最重要的一个特色是用了“大慈善”的概念,把公益和慈善统一起来,这在一定意义上传递出一个重要信息,即慈善不是少数人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一种责任,是每一个公民的社会权利和义务,讲公益就是讲慈善。

  “慈善法对我们来说,不仅仅是从无到有,还打破了对慈善已有的很多认识和理念,这就需要一个从上到下、全面推进的普法过程。我们现在做的还远远不够。我们通过调研发现,很多人认为慈善法就是民政部门一家的事情,这显然是不对的。慈善法不是民政部门的法,而是全社会的法,应当调动各方力量全面进行宣传普及,要让这部法律真正走进千家万户。”

  因此,王名今年的提案之一就是关于落实慈善法,加强三类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监管的建议,三类信息指的是,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建立的信息平台,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指定的信息平台,慈善组织自建网站。

  “在慈善领域,原有的以入口审批为主的门槛式监管体制,将逐渐转变为以信息公开为基础的全过程监管体制,在信息公开基础上,更多元广泛的社会监督和以第三方为主体的行业监督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王名说。

  他指出,三类信息平台的建设是慈善法新体制的核心。在旧体制下,慈善活动和相应的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尽管也有要求,但是刚性不强且不统一、不规范,慈善法不仅要求所有的慈善组织要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而且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要及时公开有关慈善组织、慈善活动的信息,并且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三类信息平台上、按照规范的形式、内容及方法公开信息。

  因此,他建议,建立健全三类信息平台建设和监管的统一协调机制,加强三类信息平台的数据标准化建设,为慈善大数据打好基础。只有建立三类信息平台,才能够实现对慈善组织的有效监督,全面落实慈善法,最终让慈善在阳关下运行。

加强普法教育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长王怀超注意到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

  我国的普法工作到今年已经走过32个年头,如何把普法工作做得更有实效、更有操作性、更有针对性,一直是工作中的一个难点。

  王怀超表示,去年他就提出了将法治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的提案,“但是现在不是没有法律,改革开放以来制定的法律不少于300部,涉及方方面面,但是由于法治宣传的力度不够,在落实的过程中就大打折扣。”

  他多次提出,加大在全国层面的普法教育,特别是加大对党政干部和社会精英阶层的普法教育,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

  他建议,首先,将法治的学习列入各级党委议事日程,其次,学校要强制性开展法治教育课程,第三,开放国家司法机构,比如经常性组织党政干部参加法庭庭审,第四,落实好国家的“七五普法”活动。

  全国政协委员王崇斌对此也发表了类似的看法。他表示,只有知法才能守法,但知法的前提是普法,我国目前很多地方普法工作都流于形式,普法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当地领导对普法工作认识不到位,领导的法治素养不高,因此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应该摆在第一位,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的建设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则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的各项工作都带有鲜明的法治色彩,在很多方面都是用法律手段来调整、规范和落实,不管是环保工作还是社会治理方面,各项举措、各项具体工作中都透露出强烈的法治思维。“作为法律人,这让我很欣慰,也很感动。”王俊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