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区三部门协作保障刑事被告人辩护权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为充分体现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的司法理念,切实保护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平衡刑事审判实践中控辩双方的地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三方共同搭建了为刑事被告人提供无偿刑事辩护的平台。
  据了解,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认真践行社会责任,自愿利用自身资源为属于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且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刑事被告人提供符合标准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无偿法律服务的刑事被告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被告人依法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二)被告人不符合国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条件的;(三)被告人没有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的;(四)在案件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没有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的。
  “为当事人竭诚服务、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是击水律师的服务理念,依法维权、用法助人是击水律师的追求目标。”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主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