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成立

  22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成立仪式暨国家责任体系建构的理论与实务高端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本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举办。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刘合华致辞,对国家责任概念进行了简要的阐述,他认为,国家责任概念及相关原理是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原则的重要体现,为了促进国家责任体系的建构,应该强调深化理论研究,推动国家责任理论的深入发展,利用国家责任研究基地这一平台,发挥平台优势,努力实现理论与实务的合作共赢。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表示,随着风险社会中的危险消除、风险预防以及剩余风险的社会共担要求,传统上仅限于对违法行为进行国家赔偿的国家责任概念需要进一步扩充。国家责任体系建构有利于国家责任的承担以及社会多元化综合治理,希望基地能够拿出成果,在国家责任研究方面能在国际上占据重要地位,搭建理论实践交流平台和各方专家学者共同研究国家责任的桥梁。 

  随后,由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合作双方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公室刘合华主任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院长签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协议。(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