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实惠

    司法部在 2017年要加快推进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在法律援助上不断发力,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实惠。

 

        

    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法律援助制度;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改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

    2017年,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树立深度忧患意识,把服务民生作为根本职责,推动司法行政改革落地见效。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2016年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上不断发力,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法律援助变得“触手可及”。

    当前,各地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进一步扩充了援助事项范围,主要包括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因劳动关系请求赔偿等劳动保障问题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等特定群体主张侵权赔偿等,同时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在2000多个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衔接配合机制更加完善。

    司法部还积极参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在18个试点城市的法院、看守所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会同最高法研究提出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和死刑复核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措施。

    2016年,湖南省将全省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市州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或者低收入家庭标准。扩大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将事项范围扩大至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等4类事项。同时,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失业人员、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其事项不受前述范围限制。

    海南省以修改地方法规、省政府出台文件等方式,先后6次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扩大免于经济困难审查适用人群和事项。在《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先后将25类事项补充到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基本覆盖涉及民生权益保障的各个领域。

    湖北省司法厅实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各地采用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回访当事人、填写受援人满意度调查问卷等方式,全程跟踪管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去年,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原有基础上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扩大免于经济困难审查适用人群和事项,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了实惠。

    2017年,司法部要求,各地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组织、实施各环节业务规范,制定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标准,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按照法律援助案件类型,加强专业服务团队建设,创新指派方式,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加强案件质量管理,采用案件评查、“第三方”质量评估、服务质量检查结果公开、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措施,建立公开透明的法律援助服务跟踪评价机制,提高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相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被判处管制、缓刑和被裁定假释、暂予监外)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围绕社区矫正实践中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司法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同时贯彻落实《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目前,全国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8万多人,社会志愿者67万多人。司法部已会同最高法部署开展全国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首批试点工作。

    特别是上海市司法局牢牢把握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大局,始终坚持“监管为基、执法为魂、教育为本、帮扶为辅”的工作理念,努力为完善非监禁刑罚执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上海自试点以来,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万余人,年均接收17000人以上,年均在册达到8000多人,重犯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取得了较好实效。

    此外,2016年9月14日,司法部召开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明确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措施。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六不准”,即:不准违法违规办理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变更事项;不准违法违规实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措施;不准徇私枉法办理调查评估案件;不准收受社区服刑人员及其亲友的财物和宴请;不准泄露社区矫正工作秘密;不准隐瞒不报影响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重要情况、重要事件。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业保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把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的关心支持落到实处、见到效果。

    今年,司法部提出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完善政法综治部门紧密协作、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扩大社区矫正覆盖面,发挥其在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减少社会对抗中积极作用。

信息化推动

司法行政工作升级

    近年来,司法行政信息网络平台及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部、省、地市三级司法行政网络及监狱、戒毒系统的联通。

    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提出,要以科技信息化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理念与时俱进,树立融合观念,善于运用科技思维、互联网思维开展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

    江西省司法厅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现代科技手段,闯出了一条以信息化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升级的宽广大道。

    目前,已经建成了一个容量达47万余人的江西省特殊人群管理大数据平台。这个平台纵向贯通省、市、县、乡四级,横向联通法院、检察、公安、综治、民政、人社、工商等安置帮教部门,真正建立起了刑释人员出狱有人接、回去有人管、困难有人帮、就业有人扶的立体化“控管服”体系。

    该省司法厅指挥中心还汇聚全省监狱、戒毒场所的监控指挥数据,密织了安全防控的“天罗地网”,全省监狱和省属戒毒场所已连续9年多实现“四无”目标。自主研发的江西省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24小时监管,全省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保持在0.08%以内。

    另外,江西省率先建成了服刑戒毒人员远程会见帮教系统,罪犯、戒毒人员亲属和社会志愿者通过网上预约、在线申请、免费使用、高清互动的方式,在当地县(市、区)司法局就能与狱所内服刑戒毒人员会见帮教。在此基础上,将该系统升级改造为集远程帮教、远程会见、远程法律咨询、远程法律援助、远程人民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远程法律服务平台,今年所有乡镇将全部打通。

    司法部要求,2017年要加快推进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建好基础网络、标准体系、数据库、网络安全防御体系,夯实司法行政信息化的基础;建成包括执行和矫治管理平台、智能化监管安防平台、法律服务管理平台、普法网络平台、司法行政政务管理和政务公开平台、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信息化管理平台等六大平台的“一站式”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司法行政业务协同、信息共享。

律师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如何对待律师,反映一个国家民主与法治程度。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备受瞩目。

    去年以来,司法部加强律师制度顶层设计,推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强化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加强律师队伍和律师协会建设,律师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6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司法部下发通知,制定分工方案,召开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座谈会,推进贯彻落实意见各项工作。

    目前,河北、安徽、陕西、宁夏等地先后出台本地区具体实施意见,律师制度改革各项任务正在稳步推进中。

    据了解,2016年,司法行政部门一手抓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两院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推动建立和落实律师权利救济和保障机制,设立律师“绿色通道”和诉讼服务平台,17个省(区、市)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一手抓律师执业规范和管理,修订《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为规范和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律师协会建设,发挥律师协会行业自律作用等提出明确要求。

    为完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积极稳妥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30个中央部委开展了公职律师工作,司法部聘任8名法律顾问。为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健全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此外,司法部还先后参与了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等司法体制改革项目的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律师制度。  

    目前,司法部已启动新一轮律师法修改工作,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