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多地法学会在信访部门建立法律服务站
本报讯(吉研) 2016年8月1日,吉林省法学会与省信访局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信访部门建立法律服务站。这是法学会组织法律服务职能向重点领域和部位的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是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的又一重要举措。
吉林省法学会重视法律服务
近年来,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的重视和支持下,吉林省法学会党组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紧扣全省“三个五”发展战略和中心大局,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人才资源优势和作为第三方社会组织地位优势,依托省政府支持的1100万元基层法律服务专项经费,面向基层,延伸触角,在乡镇、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站,主要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实施法律援助、开展普法宣传、协助培训干部、建设法治文化等。
与此同时,吉林省法学会与省公安厅、监狱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文,推进在全省拘留所、监狱建立法律服务站。各级法学会还积极探索,在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基地、外国人聚居区等重点领域和部位建立法律服务站。全省基层法律服务站总数近3000个,仅2015年,基层法律服务站就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5万人次,开展法治宣传3000多场次,提供法律援助2169件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9万件,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省法学会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及中国法学会充分肯定。
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蒋超良,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等领导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并对一些重大问题给予关心和支持。中国法学会多次推广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经验,并通过要报、简报等形式,将吉林省法律服务站经验呈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等领导。
法律服务站进驻信访局联合接访大厅
信访部门是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窗口,也是矛盾纠纷聚集的场所。在市(州)县(市、区)信访部门设立法律服务站,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吉林省法学会、省信访局认真总结了辽源市龙山区、东丰县、通榆县等地在信访部门建立法学会法律服务站经验,提出把法律服务站建在市(州)、县(市、区)信访联合接访大厅,信访局负责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条件,法学会负责聘请法学法律专家,进驻信访局联合接访大厅,从省财政拨付的基层法律服务专项经费中给予聘请人员适当工作补助。
法律服务站在当地信访局、法学会共同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联合接访大厅组织机构统一协调、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主要职责,一是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文明信访。二是无偿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三是根据当地政府及信访部门需要,组织法律服务站专家学者进行信访疑难案件法理论证,并形成专家论证意见,参与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涉及大多数群众的重大民生政策、容易引发非正常上访行为和群体性事件等敏感问题评估论证,咨政建言等。省信访局、省法学会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考评,纳入年终相关考评。省法学会、省信访局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建站工作。
珲春市信访大厅内设法律
服务站
早在2016年5月,珲春市法学会在信访接待大厅设立了法律服务站,聘请信访接待大厅负责人担任站长,安排6名法学会律师会员进驻信访接待大厅,通过“坐诊”“约诊”“网诊”等形式,以第三方身份开展法律服务、参与信访案件调解,为政府职能部门解决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支撑。
信访接待大厅法律服务站成立3个月,累计就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2件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3起,协助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2件。
珲春市法学会设立信访大厅法律服务站3个多月后,2016年8月18日,在公主岭市委、市政府的关注下,由公主岭市信访局和法学会共同组建的法律服务站正式成立。
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都是法学会聘请的法学法律专家,设立站长、副站长各一名,律师4名。服务站在信访局和法学会的共同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市信访接待中心的统一协调、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办公地点在信访接待中心二楼。
法律服务站主要负责法律法规宣传、为上访群众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信访稳定风险评估论证,以及为加快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和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咨政建言等。
目前,法律服务站建立了工作章程、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已正式开展工作。在周一信访接待日时,律师陪同市领导接访,对颖泰家电集团涉嫌诈骗信访问题、岭东工业集中区居民反映化工园区空气污染严重要求拆迁等问题,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援助,使信访问题依法依规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服务站的建立必将对加速公主岭市信访法治化建设、促进联合接访、及时解决重点领域民生问题以及化解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