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打击“知识产权流氓” 净化电子商务环境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领域的纠纷愈发增多。

  数据显示,2016年仅阿里巴巴平台知识产权投诉商品量就高达2000万以上。在这个庞大的基数中,申诉成功率达49%。涉及卖家数约20多万,总成交额高达5亿元以上。

  这些数据的背后,一方面,显示了在我国无论是官方还是企业经营者,对于如何净化电子商务领域环境都十分关注,而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得不重视,还有将近51%申诉未成功的案例存在,至少有20多万卖家可能被“冤枉”。

  更值得深思的是,根据阿里巴巴公布的一组数据,去年全年,在其控制的电子商务平台中,有1531个投诉方发起的投诉占到了投诉总量的0.59%,却占据申诉成立总量的80%,这说明大量申诉成功案例高度集中在极少部分投诉方身上。

  这些数据都在说明,一群以职业“投诉”为致富手段的“知识产权流氓”是真实存在的。

  为了遏制“知识产权流氓”,217日,阿里巴巴召开知识产权投诉分层论证研讨会。

  会议中,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知识产权保护总监叶智飞透露,正在考虑推出知识产权投诉分层机制,将投诉方分为优质、普通、劣质和恶意四类,每一种配置不同的处理机制和资源,并将大幅提高“恶意投诉”的举证门槛。希望通过分层运营减少卖家损失,有效保障优质投诉方的权益,通过配备不同的处置机制和资源,“让宝贵的打假资源用在刀刃上,让‘知识产权流氓’无处碰瓷”。

打击恶意投诉

立法理念需要转变

  对于阿里巴巴未来可能推出的新举措,北京大学市场与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助理陈永伟表示十分赞同,但同时,他也表达出了些许无奈。

  他表示,“现在中国社会发展得太快,很多事情跑到了立法前面,很多的事情平台本来不应该管,但是不得不管,一些侵权商品在网上卖,你可以说这是有关监管部门的责任,但是市场不会考虑这个问题,这可能是电商平台面临的根本难题。”

  对此,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则表示,这样的困境确实存在,但也应该得到相应的理解。

  李明德认为,电商平台、互联网络本是20世纪末期逐步发展的市场交易平台,在上面交易的东西很多,现在需要重新反思,到底电商平台有没有责任和义务管这件事情,现在值得讨论的东西还很多。

  据李明德介绍,从世界范围上来看,无论欧美国家的做法还是中国信息网络保护条例的做法,其实都隐含着前提,就是把投诉人想象为是善意者,是真正的权利人。

  但是,这样的假设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看起来不是这样,从阿里巴巴等平台近期公布的数据可见一斑。

  “也就是说,世界上通行的标准在我国是不是适用的问题,我们应该重新思考下。换句话说,基于美国所产生的制度,可能适合美国的文化道德水准以及社会环境。到了中国发生变迁,当我们把这套制度从版权延伸到专利和商标时,可能会有不同的情况。因此,我认为,我们需要认真反思下这套制度在中国继续往下走的可行性。”李明德说。

面对恶意投诉

应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对于是否应该继续加强监管力度的问题,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中心副主任张韬略有着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恶意投诉是市场孕育出来的东西,还是让它们回到市场中去,譬如商家的损失,可以用市场的方法去解决。”

  张韬略介绍,依据传统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一旦有侵权通知的产生,司法机关应该对其进行侵权审查,平台只能硬性地执行。在我国电商平台大力发展的时期,这样的思路一直是得以延续的。可是,现实的情况是,随着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其背后链接的是一个庞大的实体世界,这就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实体平台上,一个市场和购物中心有很多的商家,如果发现有侵权通知的话,这个店需要下架吗?如果它不愿意下架,在电商里为什么要进行下架,为什么进行歧视性的行为?这些都是电商平台面临着的不可规避的困扰与麻烦。”张韬略举例说。

  对此,张韬略认为,电子商务平台虽然具有互联网传播的属性,但是在电子商务背后的实体经济性也应该得到重视。虽然保护消费者权利是一个不可置疑的话题,但是如果为这项权利附加了过度的保护性,反而会违背立法者的初衷,为一些不法分子造成了盈利空间。“因此,我认为,恶意投诉本就是市场孕育出来的东西,还是让它们回到市场中去。针对被恶意投诉受损的商家,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帮助其恢复信誉。至于商家的损失,是否可以走另外的渠道进行解决,还是应该用市场行为的方法解决问题。”张韬略说。

治理恶意投诉

仍需全社会共同努力

  对于如何保障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良性发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教授认为,这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打击“知识产权流氓”不是说单单靠网络平台商就能够解决的,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来努力。

  据李顺德介绍,其实我们国家从2011年开始,就一直把“双打”,也就是打击假冒侵权、打击盗版和假冒产品作为国家的长效机制,每年都推出具体的行动计划,从这么多年的实际运行层面上来看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的。

  但是,如何形成一个长效良性机制,如何在实际应用中取得更好的效果才是我们应该更为关注的问题。

  李顺德认为,对于净化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商业环境是一件任重道远的工程,必须多方努力,多管齐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李顺德表示,我们过去很多时候经常强调对于网络平台,对于一些商户客户应该加强这方面的自律和维权意识等等。

  另外,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执法、知识产权的管理也应该重视起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家对电子商务和网络环境已经明确,在流通领域主要由工商部门来承担在网络环境下的这方面的管理工作。

  从这些年的工作成绩中看,工商部门确实一直在不断加大这方面的管理力度,在探索各方面的措施,正在进行积极的努力。同样我们也看到,近些年来在法院系统、司法系统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案件当中,大量涉及网络,特别是网络环境下的涉及到具体的商业环境电子商务案件增加得特别快。

  “但是,我认为,这些管理手段目前做得仍然不够,仍有许多地方值得改进,而这些需要改进的方面绝对不止于这些监管部门而已,应该是从社会各界的角度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把这个问题解决好。”李顺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