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闹访被拘竟是在逃人员自投罗网
刘某与其兄、姐三人因一套房屋继承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刘某之兄、姐于2016年11月20日前分别给付刘某经济补偿款5万元。刘某于2016年11月21日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书,11月23日,刘某满身酒气到西城法院闹访,要求立即将10万元案款执行到位,并以死要挟法官。西城法院依法决定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经拘留所核查,竟意外发现刘某为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网上在逃人员。
刘某与其兄、姐三人因一套房屋的继承权纠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约定房屋产权由刘某之兄、姐各得一半,两人于2016年11月20日前分别给付刘某经济补偿款5万元。
2016年11月21日,刘某到西城法院递交执行申请书。11月23日,刘某满身酒气到西城法院信访,称立案后两日内未采取任何措施,属于拖延执行,要求立即将10万元案款执行到位。
刘某坐在立案大厅内不走,并对执行法官破口大骂,最后甚至拿出剃须刀,割在自己的手腕上,声称“今天不给我钱,我就要割腕自杀,死在你们这。”以此来要挟法官。
后经信访接待法官向刘某解释法院立案、分案流程,刘某仍借酒撒泼,严重影响办公秩序。西城法院依法决定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送拘过程中经拘留所核查,意外发现刘某为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网上在逃人员,漏网之鱼自投罗网。
法官说法
北京市西城法院执行法官贾秋春介绍,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是有审限,有正常工作程序的。从立案到送达执行通知书,是5日以内。
“按照正常程序,在执行阶段,申请人本是维权的。在执行过程中是很少对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尤其是拘留的人身措施。本案申请人因为以闹访方式不正当维权而受到法律惩戒。”贾秋春说。
西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周艳华也表示,申请人作为胜诉权益方,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表达诉求,而不应用极端的“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手段闹访。
周艳华向记者表示,将违法人员送至拘留所后要核对其身份,进行入监审查,在此过程中竟意外发现刘某为一起刑事案件的在逃人员。现已将刘某移交公安,由司法拘留转为刑事拘留措施。